討論串[請益] 公務員不是不能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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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今天有相關新聞,整理了一下順手分享:. 銓敍部 75 年 9 月 5 日 75 台銓華參字第 46252 號函.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41 年 11 月 22 日第 11 號解釋,公務員不得兼任新聞紙. 類及雜誌之編輯人、發行人、社長、經理、記者及其他職員。至於報社特邀專. 欄撰稿,倘不涉職務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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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幹苛苛的洨秘書,. 但好像沒有說不幹公務員. 然後苛苛好像沒也為難他, 真的逼他辭職. 要澄清一下. 這件事也可以看出,. 跟長官講, 我要念書, 不想接太重的工作, 完全是可行的. 因為連苛苛這麼機掰的人都放手了 ,. 應該不會有比苛苛更機掰的吧. ps: 苛苛最愛的毛主席,聽到林彪叛逃,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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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衝突. +. 公務員不可分心. 補教教學不一定會沒有利益衝突,. 教育局←→國中、國小補習班. 辦理國家考試人員(含監場)←→國家考試補習班. 基本上,大家會說你太閒,公家都好閒. 但民間公司,很多人也都兼職好嗎. 的確是無損政府形象. 但媒體會妖魔化政府及公務員. 有公務員服務法了啊,許可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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