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機關採購高手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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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總覺得,貴機關可能需要惡補一下採購法了.....[尤其承辦人]. 既然已經是一家,又是未達公告金額,那表示 "依採購法可以改採議價". 但是,既然知道只有一家. 明明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明文規定. [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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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廢標3次了, 代表廠商應該沒說謊(價格已經很低了) ... so 提高預算吧. 提高預算吧, 到達(or略高於)市場行情, 就算在美國都會跑來投標. ps: 上次老師有講,... 買賣雙方, 要給予對方合理的利潤,. 採購法沒有叫你一直砍 ===> 我聽過, 不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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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意見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想法在於最近的案子. 例如. 公開取得書面報價 僅一家廠商投標 開標未到場 通知改採限制性招標. 回答 貴單位很遠 價格已經很低了 最進忙開標不克前去 主持人宣佈廢標. 第2次公告 仍是該廠商投標 無三家廠商限制 開標結果仍高於底價 主持人宣佈廢標. 第3次還是一樣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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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 一般採購案 沒有案例. 個人所見. 1.國外廠商. 2.緊急採購(可參 新北市緊急採購SOP). PS.部分機關更擴大認定 電子資料 亦可(LINE 簡訊 MAIL...等等). 其中. 1.的法源. http://www.pcc.gov.tw/epaper/9911/proc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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