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機關長官的底價核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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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HELF (工作 QQ)時間10年前 (2015/12/06 19:27),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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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條款 小心用...XD. 強調"北縣" 是因為 北縣時代確實有整份文件(硬)塞去工程會備查.... 之後...XD. 現在 新北市承辦人員 大概也沒幾個知道 送備查版本 是哪年哪版了... 後來 工程會...解釋函 好像就變成 各機關(承辦人)可以自行依需要修改範本... 但是 出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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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31→)留言4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festream (咪路貓與黑黑兔)時間10年前 (2015/12/04 10: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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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見這個議題熱烈討論. 的確,小弟的確是從新北放出來的,對於新北的範本也用的很習慣. 所以,看到「三用表格」時,的確是楞了一下,後來也學著用,現在也習慣了. 只是很多在新北時代的「霸王條款」,我還是習慣會加到契約內~~. 這部分是我沒挑字,的確是「限制性」的議價不成,「廢標」. 其實以前在前單位就有
(還有1020個字)

推噓9(9推 0噓 36→)留言4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ota (llll)時間10年前 (2015/12/03 01:07),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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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還蠻訝異,你前一個單位會這樣解讀法條的,. 我們來推想一個假設的情境(thought experiment). 假設這個案子已經流標7次了. 你每次底價都訂的比前一次低. 100,90,80,70,60,50,40. 第八次,你建議底價30萬?. 你覺得你的案子有標出去的一天嗎?. 假設這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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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HELF (工作 QQ)時間10年前 (2015/12/02 23: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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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新北市府 在北縣時代. 有參與採購法立法的官員在...(現在好像在北市...). 所以...北縣時代. 幾乎所有招標文件 北縣都自訂一套(模組化文件). 而且很多範本早於工程會範本. 工程會明定"範本供參考用" ... 是北縣逼出來的.... 重點是 以前就有. 出了北縣. 就不要拿北縣的範本到
(還有852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festream時間10年前 (2015/12/01 22: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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