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about小朋友扶養權
※ 引述《Janesw (小黑黑)》之銘言:
: 我想請問大家
: 我媽有一個朋友A的兒子B吸毒入勒戒所勒戒
: 兒子B與同居人C都一起進去勒戒所了
: 兒子與同居人生了一個小孩D七個月大
: 姓氏是掛同居人B的姓...父親欄是不눊
我覺得這是法律問題耶 加上B C都在看守所
實際執行可能要問律師或有實務經驗的人比較正確
建議可以去post在法律版或是直接找大學法扶社會比較實際
學理上是1.提確認親子關係訴訟
或是2.由生父B辦認領(this is easier!)
要先解決B與D之間親子關係存在的問題
阿嬤或阿公A才可以去向社會局帶申請回來扶養
如果B可以舉證一直有扶養D (譬如從出生後 長期相處)
或是可提出同居人 受孕期間到分娩等 都與他共同生活等
請看民法親屬篇啦
------------
第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第 1066 條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
第 1067 條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
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
,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
這個部分解決了之後 我想與社政單位比較好談
畢竟親屬寄養應該會比較優於一般寄養 (兒少法)
光憑A聲稱自己士阿公或阿嬤
社政單位也不能因此把孩子交給他
: 同居人C有一另一個兩歲大的孩子E是跟別的男人生的
: 現在因為B跟C都進勒戒所了
: 小孩D跟E由社會局送去寄養家庭
: 現在A在詢問說他想把七個月大的D帶回來自己扶養照顧
: 可是又礙於不知道該如何提出證明 小孩D是他們家的孫子
: 同居人C的父親表示不願意照顧兩個孩子..所以都交給社會局處理
: A只想照顧D 不想去照顧E
: 我媽媽打電話來問我這個該怎麼幫助呢?
: 想請大家幫幫忙
: 可以給一些建議嗎?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2.2
→
12/30 08:53, , 1F
12/30 08:53,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
1
15
SW_Job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