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about小朋友扶養權

看板SW_Job (社工)作者 (misseurope)時間17年前 (2007/12/29 21:5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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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nesw (小黑黑)》之銘言: : 我想請問大家 : 我媽有一個朋友A的兒子B吸毒入勒戒所勒戒 : 兒子B與同居人C都一起進去勒戒所了 : 兒子與同居人生了一個小孩D七個月大 : 姓氏是掛同居人B的姓...父親欄是不눊 我覺得這是法律問題耶 加上B C都在看守所 實際執行可能要問律師或有實務經驗的人比較正確 建議可以去post在法律版或是直接找大學法扶社會比較實際 學理上是1.提確認親子關係訴訟 或是2.由生父B辦認領(this is easier!) 要先解決B與D之間親子關係存在的問題 阿嬤或阿公A才可以去向社會局帶申請回來扶養 如果B可以舉證一直有扶養D (譬如從出生後 長期相處) 或是可提出同居人 受孕期間到分娩等 都與他共同生活等 請看民法親屬篇啦 ------------ 第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第 1066 條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 第 1067 條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 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 ,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 這個部分解決了之後 我想與社政單位比較好談 畢竟親屬寄養應該會比較優於一般寄養 (兒少法) 光憑A聲稱自己士阿公或阿嬤 社政單位也不能因此把孩子交給他 : 同居人C有一另一個兩歲大的孩子E是跟別的男人生的 : 現在因為B跟C都進勒戒所了 : 小孩D跟E由社會局送去寄養家庭 : 現在A在詢問說他想把七個月大的D帶回來自己扶養照顧 : 可是又礙於不知道該如何提出證明 小孩D是他們家的孫子 : 同居人C的父親表示不願意照顧兩個孩子..所以都交給社會局處理 : A只想照顧D 不想去照顧E : 我媽媽打電話來問我這個該怎麼幫助呢? : 想請大家幫幫忙 : 可以給一些建議嗎?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2.2

12/30 08:53, , 1F
恩恩 謝謝你 這個部分我也會建議我媽媽的朋友的
12/30 08:53, 1F
文章代碼(AID): #17Tb6o4A (SW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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