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有點奇怪的法令條文已刪文

看板SW_Job (社工)作者 (瘋)時間16年前 (2010/01/22 09:28), 編輯推噓3(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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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32694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8、40 條條文;並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第 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 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 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八、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九、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 有第八款及第九款情事之一者,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 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時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前項撤銷任用人員,其任職期間之職務行為,不失其效力; 業已依規定支付之俸給及其他給付,不予追還。 第 40 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考試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修正之條文, 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一到八的條例我都沒意見, 但九是怎麼樣,有精神病就不能當公務人員 精神疾病的種類有很多,有很多疾病是不完全影響功能, 依然能在適當協助下執行業務, 我知道是有很多公務人員因疾病問題導致工作情況不佳 但政府部門又不能輕易開除公務人員 但也有一些公務人員雖然罹患疾病,但還是很努力工作 這把大刀下來,不就好壞全部砍光光 沒有協助罹患精神病患者工作的配套措施,瞭解其工作的實際表現 就讓其退休或資遣,也太過份了一點 那政府做啥立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應該在有審查制度下的情況,開除不適任的罹患精神病患者 獎勵雖然罹病,但仍表現良好的工作人員 這才適當吧 媽的,若是被沉重的工作弄到罹患憂鬱症 結果反而要開除,有沒有道理啊 ------------------------------------------------------------------------ 精神疾病:可以簡單分成 嚴重精神疾病、輕型精神疾病以及兒童青少年好發精神疾病幾類 嚴重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病、情感性精神病(包括憂鬱症、躁鬱症)、妄想症以及 器質性精神疾病等﹔ 輕型精神疾病:輕鬱症、焦慮症、強迫症、畏懼症、心身症、恐慌症等 兒童青少年好發精神疾病:自閉症、過動症、行為規範障礙及情緒障礙。 -------------------------------------------------------------------------- 去~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60.198

01/22 09:30, , 1F
請順便我轉到八卦板
01/22 09:30, 1F

01/22 10:01, , 2F
看過罹患憂鬱症,只要一發病就跑去躲起來、鬧失蹤的公務員
01/22 10:01, 2F

01/22 10:02, , 3F
而且失蹤還不是一兩天,是好幾個星期,直到被找到..=.=
01/22 10:02, 3F

01/22 10:42, , 4F
實務上不曉得情形如何?可能要查一下相關的函釋比較準
01/22 10:42, 4F

01/22 10:44, , 5F
之後若隨著ICF評估的推動 這一條可能也要隨著修正
01/22 10:44, 5F

01/22 12:59, , 6F
心理學上是把精神病跟精神官能症分開的,精神病是比較
01/22 12:59, 6F

01/22 13:00, , 7F
嚴重的心理疾病,如精神分裂;精神官能症則以服藥可控
01/22 13:00, 7F

01/22 13:01, , 8F
制病情為主,如憂鬱症等。法條指的應該只是前者而已。
01/22 13:01, 8F

01/22 13:06, , 9F
好像有修正,去年只有看到行政命令,
01/22 13:06, 9F

01/22 13:07, , 10F
這條的確有問題,但詳細情況要看修訂情形
01/22 13:07, 10F

01/22 19:27, , 11F
不好意思 我是醫學相關科系的 想同意chillheart的說法
01/22 19:27, 11F

01/22 19:27, , 12F
精神病和精神官能症在醫學上是分開的
01/22 19:27, 12F

01/22 19:28, , 13F
雖然不是很了解法條內容 不過希望指的只是精神官能症...
01/22 19:28, 13F

01/22 23:03, , 14F
要考試了 連佛腳都不想抱了~
01/22 23:03, 14F

01/22 23:06, , 15F
=.= ㄜ. PO文時 弄太快 沒多注意 差個疾 差很多
01/22 23:06, 15F

01/22 23:10, , 16F
感謝提醒 主要是想表達..有些人雖曾罹患疾病 但情況和能力
01/22 23:10, 16F

01/22 23:11, , 17F
都很好 不能因此而喪失權益
01/22 23:11, 17F

01/22 23:27, , 18F
至於~精神病和精神官能症 ^^ 有興趣的可以找資料看
01/22 23:27, 18F
※ 編輯: airgame 來自: 219.84.6.218 (01/22 23:31)
文章代碼(AID): #1BMFz1LZ (SW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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