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關於角頭命案追緝少年殺手

看板SW_Job (社工)作者 (認真之路)時間15年前 (2010/06/21 19:08), 編輯推噓2(2011)
留言13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件事情在6/13蘋果日報以頭版頭條全版面 將少年的照片及基本資料皆放在報紙上 但都未有人覺得這樣是侵犯個人的隱私嗎? 且當週該少年亦未滿18歲 所以我寫了一封信到兒童局詢問 結果回函的內容讓我有點小失望 其大意為 因刑事偵查尚未終結,較難下列的法條逕為認定 該少年屬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其身分資訊有保密之必要性 因其引用之法規為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6條所指宣傳品、 出版品、廣播電視、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者, 為同法第30條、第36條所規定之保護個案 雖然他有可能是少年殺手,但是這樣無視他人隱私公布兒少資料 就無法可辦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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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過這個問題, 後來想到這是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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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看少事法或相關法律有沒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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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以他現在的身分,警察說不定還會發佈全民通緝令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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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覺得就比例原則,相關單位可能會默許公布身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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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適用這條法律,第一句就是要件,他是兒少保個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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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還沒有到社政體系,當然還沒有列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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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怎麼他有沒有18歲以下?報紙講的不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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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媒體都會用一些鳥方式來規避,記者也不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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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看他是否滿18 少事法83條規定不得公布兒少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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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增加曝光度在這個案子當中換個角度想也許是種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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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少事法83條應符合,因看的出其被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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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有公布該少年的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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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22:16, , 13F
我不認為公佈有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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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7qWNM- (SW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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