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社工被迫回捐薪資,台灣社福重大隱憂
由於這件事實關係到台灣社福體系發展,得慢慢說...
為方便不清楚社工行業的人,先送上《維護民眾福利權益的行業──社工》作品: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09/12/27/0011/
和《社工、志工,傻傻分不清楚……》作品說明: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0/06/02/0707/
各位應該會注意到,有社工師證照、現專心準備成為職業文字工作者的小弟我,
發文時常加掛台灣社福服務訊息用力宣傳,
希望改善台灣民眾不清楚有那些社福服務,造成權益受損問題。只是有個隱憂...
因為社福服務要成,主要得靠夠多、專業能力夠的社工,
但現在有幾個問題得先處理:
1.也是大學以上學歷、領考選部專業證照證書,社工這行薪資卻偏低,相信各位曾聽說;
2.不少社工的工作量太多,相信各位也曾聽說;
3.但很少人提到──有些社福單位要求社工「回捐」薪資!
看到這裡,各位可能會問:
1.有多少社福單位要求社工回捐薪資?
2.為何社福單位會要求社工回捐薪資?
3.為何很少社工爆料被迫回捐這件事?
4.社工被迫回捐薪資,會造成社福體系什麼樣影響?
5.沒在社福界工作的我們可怎樣做,才可根本解決這問題?
對於這些疑問,就讓我們繼續看──
社工專協去年調查,最近發表的《臺灣社會工作人員勞動權益研究報告》:
http://www.tasw.org.tw/p1-news-detail.php?bgid=1&gid=2&nid=136
及小弟我研讀相關資料後,所作《回捐薪資,社工不可承受的重》作品: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2/10/07/1104/
※未看先猜有人想回應,只是要注意──
1.曾在要求社工回捐的社福單位工作:
說明回捐這件事的細節時,別對特定人事物指名道姓,
畢竟「殺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不是適當的結果。
2.現在在要求社工回捐的社福單位工作:
別急著爆料,先去跟主管說:《快樂有GO正》電視法律節目至少在6年前,
改編真實判決案例,邀請台灣藝人劉真演社工呈現案發經過,
提到被告的社福單位因此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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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14mp5.wordpress.com
居隱的文藝創作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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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91.209
※ f14mp5: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10/13 18:00
※ f14mp5:轉錄至看板 Ptt-Charity 10/13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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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是個方法~~但這問題有部分是資源分配的結構性問題,
因此除微觀的檢舉,也得從鉅視面倡導多管齊下,才可根本解決。
不然勞工局的承辦人員受理檢舉並調查,也會忙到累壞...
※ 編輯: f14mp5 來自: 114.36.188.233 (10/13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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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Jasy大:上奇摩搜尋打「社工回捐」就能查到~~
也在此說明小弟我為何選在網路轉貼研究資料讓民眾討論,先從各位提到的方法說起:
第一招:向補助單位、勞工局檢舉,甚至向記者爆料個別單位要求回捐:
※優點:
1.
可透過官方、媒體的力量監督。
2.
審查人員和記者會立刻到個別單位緊迫盯人。
※缺點:
1.
但前幾年真有新聞爆料,結果?只成為單一個案,沒引起熱烈討論、沒提到後續處理...
可是社工專協的報告提到約37%單位要求社工回捐薪資,
如這樣檢舉、爆料,易造成「殺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結果,只能短期治標。
2.
在要求回捐單位上班的社工前輩如用這招,會有職場倫理問題,
只要看台灣文字工作前輩王乾任所作《家醜不可外揚─上班族找外援坑公司》就知道:
http://mypaper.pchome.com.tw/zen/post/1320037128
第二招:上街頭抗議:
※優點:
1.
人多力量大,路人甚至媒體記者都會看一下。
※缺點:
1.
現在的抗議活動那麼多,加上還有其他新聞要採訪報導,
媒體通常只用「某行業的員工上街抗議」標題+一小段採訪影片輕描淡寫帶過,
像去年到內政部門口抗議社工過勞的社工人數較少,媒體報導最多只用幾句話帶過。
2.
即使能上新聞,由於採訪影片時間限制,能說的訴求字數有限。
3.
如真的在街道上抗議造成封路、公車改道,其他民眾被迫調整交通動線,恐會影響觀感。
4.
看PTT社工版討論回捐這件事稀稀落落,加上如擔心參與抗議被認出造成工作不保因素,
動員上街頭抗議還言之過早。
第三招:在網路轉貼研究資料讓民眾討論:
※優點:
1.
這跟台灣民眾捐款行為有關──
曾在PTT公益版聽網友說:「資助比較大的社福團體,有某種程度的公信」
但各位都知道,因為不少社福單位服務的對象較小眾,規模不會很大,
所以台灣民間社福單位跟營利企業分布很像,以「中小企業」為主;
因此被認為不夠有名、不夠大的社福單位募款較吃虧,
造成財力有限,成了要求社工回捐薪資問題的溫床。
加上小弟我上個月經過台鐵台北車站附近,看幾群拿台灣知名社福單位募款箱的年輕人,
問他們有沒有勸募許可文號時,結果這群一日志工都不知道、也沒看到勸募許可文號,
沒依《公益勸募條例》第15條「進行勸募活動時,
應主動出示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該勸募團體製發之工作證。」僅穿志工背心募款,
及這幾年出現天災人禍報導就造成捐款排擠效應,可證明台灣民眾捐款很感性,
需先進行教育,讓民眾學著評估社福單位素質、服務計畫後捐款,
這樣改善社福單位因為財力有限,要求社工回捐薪資問題才可行。
2.
除非引起有人上街頭抗議後續效應,不然不會造成封路、公車改道,影響民眾交通動線。
3.
記者有詳細資料參考,且這次發文提供社工專業單位訊息,
方便記者多方採訪了解,作出深入專題報導。
※缺點:
1.
處理速度不會特快,但至少先讓民眾了解有這種事及如何協助處理,較能長期治本。
而小弟我希望社工被迫回捐這問題根本解決,選用第三招,
原因如上次轉貼文章心得所說,依社工倫理守則1.7、3.1、6.2、6.5用力宣傳社福服務,
整理分享社福服務清單,讓民眾了解有那些社福服務可用、如何申請、有什麼注意事項,
敢說結果是申請案量會比現在還要多,
所以依社工倫理守則3.5發此文,希望改善社工工作條件,確保後續服務體系hold得住,
不然小弟我用力宣傳時會不安呀~~
※ 編輯: f14mp5 來自: 114.24.115.197 (10/1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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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y大指教~~
其實《回捐薪資,社工不可承受的重》作品已先投稿不少報社,確定都被退稿或沒結果,
等社工專協網站發表《臺灣社會工作人員勞動權益研究報告》後,才上來PTT發文。
如各位想用網路連署方式,小弟我是沒特別意見,可轉貼此作品,最好完整轉貼,
並記得「分享、姓名標示、非營利」原則,和初始發文要求那兩點注意事項就好~~
※ 編輯: f14mp5 來自: 114.24.115.197 (10/1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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