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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公部門納入勞基法vs.人力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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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teyes25 (運動是王道)時間17年前 (2007/12/16 14: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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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項勞委會的政策,將公部門的臨時人員皆納入勞基法. 聽起來是一項公部門社工的福音,但實際上卻造成許多公家社福機構. 將社工員.生輔員.照顧服務員改成人力外包,讓臨時人員實質上減薪.且無法. 得到勞基法規定的相關福利,社會司14號針對勞務招標的事召開會議,所達成的結論. 是員級的薪水不得超過252
(還有152個字)

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inkling (耶耶的話也沒能有啥變化)時間17年前 (2007/12/18 20: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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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就是所謂的公部門聘用人員. 也可以算是內政部額外方案的聘用社工員. 進來以後才發現,很多該有的福利我們完全沒有. 除了僅有的年終,其他基本的三節或是團保等等皆沒有. 原則上,我們的工作和裡頭的經高普考分發的正式社工員以及約聘社工員都一樣. 並沒有少做.... 然而福利差這麼多,人力外包,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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