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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共 23 篇文章

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ack (混帳報告...)時間14年前 (2010/04/19 20: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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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個人的了解來試著回答..... 通常有通報到社會局的案子就不會再通報出去了。為什麼,就算出去了,. 衛生局、教育局甚至警察局也認為那是社會局主責的業務,它們只是協辦,轉介來. 了,知道歸知道,如果社會局沒說要他們幹嘛,他們是不會有動作的。. 沒有。要強制進入請先發公文到警察局,警察局會看你的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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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22→)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valon1 (人生的另一段路)時間14年前 (2010/04/19 20: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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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來. 沒錯. 沒錯. 沒錯. 沒錯. 大家罵的應該是「自己同行,砲口向內」. 問題在哪裡,大家都知道,沒有人(政府、組織)想去做而已. 問題來了,站在權責相符的觀點,社工要有責,就要相對賦予社工權力. 那,社工到底有什麼權力?. 人死了要負責,社工可以破門嗎?可以把家長緊急安置?. 可以通知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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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valon1 (人生的另一段路)時間14年前 (2010/04/19 22: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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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 275 條 加工自殺罪.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刑法 第 293 條 遺棄罪.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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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3推 0噓 27→)留言4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uftschiffe (Boden See)時間14年前 (2010/04/20 07: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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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這種身體上某個脂肪為主的器官泡水的言論也不是第一次了. 這些年來看來水也依舊沒有排出來. 高風險根本就是個沒人要做的東西,因為這些個標準根本不知道是誰定的. 根本作不下來,我老媽在考背我錢怎麼賺這麼少時我都覺得可以報高風險了. (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 要不要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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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onyQ (沉默是金。)時間14年前 (2010/04/20 10: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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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到盲點了,你並「不」知道這個人快死了,. 事實上據記載,當時個案母親的訊息是穩定、平和。. 老話一句,如果知道這個人快死了,. 我相信所有社工都會不顧一切去搶救這條人命。. 「可能」跟「確定」,畢竟還是有很大的分界線。. 如果你今天破門進去,結果個案母親憤怒的跟你說只是開玩笑,. (個案在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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