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競業禁止條款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來練肖話)時間13年前 (2012/03/22 17:39),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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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禁止也很難說一定有效或一定沒效 因為這部份除了營業秘密法有規定之外,其他勞動相關的法律的規定幾乎是沒有的 不過依一般實務上來看,通常「法界人士」都是依營業秘密法的法理及法院 的判決(非判例)去綜合,還是對有一些標準可以去判斷的 一、公司的確有營業秘密保存的必要 二、員工有接觸營業秘密的可能 三、競業禁止條款禁止之對象、地域、期間合理 四、需給予競業禁止員工適當之補償 五、損害賠償需有合理範圍 有學者把他叫競業禁止的五要件,不過不具備這些要件並不必然競業禁止條 款當然無效,例如:損害賠償金額過高,法院可援引民法契約條款顯失公平來免 除部份損害賠償不過有一些根本的因素,如公司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營業秘密或 你的工作根本不可能接觸到所謂的營業秘密,那麼這個條就會因為抵觸憲法工 作權的規定而無效。 以上酌參 ※ 引述《rodey (恭喜蘆洲縣通車 ^O^)》之銘言: : 對於這個條款內容就不多說了 : 整理大概如下 : 1.離職兩年內不得到同性質公司上班 : 2.違者罰款 : OK,以上 : 我也大概簡述一下我的概況 : 1.我是被挖角進這家公司,當初講好進來就是開工,負責專案,皆已定案。 : 2.但是進來後,才發現專案根本就還沒有定案,還在草擬 : 等了一年也沒有動靜,所以我選擇離開 (我請辭) : 我離開後,它也沒有補償我任何費用(我指競業條款) : 難道我真的要等兩年喔? : 是它承諾跳票在先喔,並非我跳票喔 : 而且在專案沒有推動的期間內,我也沒有接觸到任何公司的機密 : 唯一的工作就是打雜,跑腿,買便當 : 喔,對了,還有抓老鼠 : 我現在正在徹夜研讀勞工局的競業手冊 : 心情真的是一整個不好 : 有同經驗的人要推文分享一下嗎? 陪我度過漫漫長夜 -- 疑?!有小強!!我踩踩踩踩踩~~~~~~~~ / ︿○╯ (︿ s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53.43

03/22 21:42, , 1F
推熱心解釋
03/22 21:42, 1F

03/23 12:43, , 2F
感謝大大
03/23 12:43, 2F

03/24 07:42, , 3F
我進公司不到一個月,就要簽『三年』的競業條款。。。
03/24 07:4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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