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薪水拿不到還被告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靳)時間13年前 (2012/04/27 21:09), 編輯推噓16(1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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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上次的事情,經過了一個多月(詳情請查我文章) 目前在新公司一切安穩,沒想到,前公司那個瘋子!!!!還有續集.... 我3月薪水拿不到,現在還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外加侵佔罪 支付命令裡內容大概是: 我沒辦理交接,而聘僱契約書上有寫, 沒交接要罰薪資三倍金額,2萬*3倍=6萬 侵佔罪是今天收到通知書,要我五月中到警局到案說明 這也是支付命令裡有寫到,我拿走公司兩千多塊, 未辦理金錢交接就離開,所以告我侵佔 關於侵佔,我是覺得我比較站的住陣腳 因為先前我有寄存證信函跟匯票給他,是他蓋章後拒收 郵局退回後,那時律師叫我不要拆開,原封不動的放著 以防公司後續有小動作,沒想到律師都猜中了,不愧是經驗老道的律師XD 然後今天拿到那張侵佔的通知書後,惹火了我爹娘 公司3月薪水沒給我就算了,還敢告我 家人意思是,因為侵佔罪涉及到了刑事,所以侵佔不成立後 要請律師反告對方誣告,真的是,要告大家一起告了! 只是後續還要到案說明處理侵佔的事情,等於現任公司這要一直請假 雖然老闆目前都還可以體諒我, 但是之後如果上法院,開庭等,一直請假,難保老闆不會抓狂Q_Q" 希望事情,能快快落幕.....(之前好像也都這樣講,卻越鬧越多= =) 關於3月薪水部分,我爹是說,一併請律師處理,就不透過勞工局了 不然這樣反而要勞工局、律師兩邊跑,勞工局那邊也只說契約有某些牴觸勞基法, 但契約提到賠償,勞工局一律不懂,所以還是都給律師處理吧~ 題外話:我屬龍,今年犯太歲犯很大,虧我還安了兩次太歲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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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勞基法是最低保障 如果低於這個 契約都可以算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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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無效 為什麼要有最低工資 就是這種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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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我也是屬龍 三月底失業到現在還在找工作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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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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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罪 當然就告回去了~ 不能讓資方吃人夠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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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是笨蛋! 幸好你沒拆開「退回的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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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像勞基法這個,勞工局說,契約還是會有效的,牴觸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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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法的契約項目無效以外,其他還是都成立的,而關於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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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有證據?那你絕對站得住腳,記住妳錄下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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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勞工局就說得找律師來看其他契約項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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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毀謗嗎XD? 現下要等跟律師談要怎麼處理這些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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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知道是哪家公司這麼爛 最好銀行也不要借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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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都比薪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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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哪間公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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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開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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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它拚了啊 爛公司so suck 等你的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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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算是保持一個證據的完整吧,如果拆開了,裡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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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或沒什麼,法官就不那麼採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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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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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拆開,代表說裡面的東西我都沒有更動過,比較可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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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也想跟他拼了,但一切都要待跟律師談過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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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原諒我無法告知公司名稱,因為現在已驚牽扯到刑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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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盡量減少任何不利於我的事情>"<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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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個老闆很白目,以為不收存證就沒事嗎?都存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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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可能他不收就不代表任何意義?我覺得這個老闆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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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應,因為他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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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很惡質 要是官司贏了講一下讓大家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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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站內信給您.有一些需要請您注意事項.你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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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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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樓上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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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不需要等到侵占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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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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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等你的後續~方便的話事件過後可否PO心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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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等你解決之後再公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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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妳乾脆離職來把這件事搞好。也不要迷信搞什麼太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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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根本沒有用!林書豪不搞這些迷信也成功!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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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cffm1t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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