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找到工作再離職還是直接離職?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叭叭噗)時間13年前 (2012/05/05 12:43), 編輯推噓6(606)
留言12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畢業後進入一間連鎖服務業上班 因人力吃緊故晉升職等算快 不到兩年已是個代店的職位 因種種因素 已經決定要離開另覓頭路 然而因職等關係主管說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告知 困擾的是我每天上班已經無心於工作卻仍要擔起業績責任 管理人員 請主管另派店長來交接,但主管說目前沒有成熟的人選 請我確定要離職再告訴她她再派人過來 家人男友都認為應先找到再離職 男友表示這樣下份主管才會認為這是個負責任的人 我比較prefer六月底離職也就是任滿兩年再走 而且若未來公司需要立即人力也可直接就職 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38.145

05/05 12:44, , 1F
找到工作再跑阿
05/05 12:44, 1F

05/05 13:12, , 2F
勞基法本來就規定要提早一個月告知啊
05/05 13:12, 2F

05/05 13:19, , 3F
先找到再跑
05/05 13:19, 3F

05/05 13:24, , 4F
當然是個人利益>>>>>>>>>團體利益囉!!
05/05 13:24, 4F

05/05 13:40, , 5F
一切依法走.別被抓到小辮子就好
05/05 13:40, 5F

05/05 13:40, , 6F
當然這個法是勞基法.管他什麼公司規定
05/05 13:40, 6F

05/05 14:05, , 7F
看公司風格而定,
05/05 14:05, 7F

05/05 14:08, , 8F
不到兩年 預告20天
05/05 14:08, 8F

05/05 20:02, , 9F
看心情 不爽就辭了 要不然連面試都不能好好面試
05/05 20:02, 9F

05/06 00:25, , 10F
只要你有提前說...談好時間離職就很符合 道義了!!
05/06 00:25, 10F

05/06 00:26, , 11F
不要那種今天說,可能公司都還沒辦法找人交接你就走
05/06 00:26, 11F

05/06 00:26, , 12F
這樣就不好,其他要找到再走OR直接離職,就看你缺不缺
05/06 00:26, 12F
文章代碼(AID): #1FfA_-qM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FfA_-qM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