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這樣改規定是不想發年終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時間13年前 (2013/01/23 09:16), 編輯推噓2(319)
留言13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公司突然發了公告,修訂內部工作規則, 我的理解是,修訂前無論如何按比例給年終獎金, 修訂後公司有賺錢員工無過失才會給,請問這樣對嗎? 那如果不簽這份公告是否代表自願離開公司呢?謝謝。 修訂內容如下: 修正前內容: 第二十八條 公司於農曆春節前發放一個月基礎薪資(本薪+伙食津貼)做為年終獎金, 另若依據營業狀況,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 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 公積金外,可視獲利情況另行加發。 第二十九條 員工服務未滿一年者,年終獎金得按實際服務比例以月為計算單位及 前條規定發給。 修正後內容: 第二十八條 公司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 外,對於全年工作無過失之員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第二十九條 員工於當年度如有留職停薪、曠工或記過以上處分者,得不發給或酌給獎金及紅利 。 因應勞委會的法規需求請大家務必参與並簽到。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243.98

01/23 09:49, , 1F
年終獎金本來就不在勞基法的保障範圍了。
01/23 09:49, 1F

01/23 10:21, , 2F
老闆不想發年終你沒輒,但你有火老闆的自由
01/23 10:21, 2F

01/23 10:22, , 3F
留職停薪、曠工或記過 做不好還想領
01/23 10:22, 3F

01/23 10:29, , 4F
其實公司走的方向有點錯..應該是要走考核制度..
01/23 10:29, 4F

01/23 10:29, , 5F
而不是另外解釋條文~..這樣還是會有爭議~
01/23 10:29, 5F

01/23 10:56, , 6F
員工工作規則依法必須送當地縣市政府主管核備後才能生效,
01/23 10:56, 6F

01/23 10:57, , 7F
這種條款在勞工局鐵定打槍的。
01/23 10:57, 7F

01/23 11:24, , 8F
難怪大家想考公務員還有年終慰問金.沒做了還有錢領..
01/23 11:24, 8F

01/23 11:34, , 9F
謝謝大家回覆,我是幫我哥問的,原本似乎是無論如何按比
01/23 11:34, 9F

01/23 11:35, , 10F
例給,現在是有賺才會給所以大家反彈吧。
01/23 11:35, 10F

01/23 11:46, , 11F
難怪老闆看大家砍了一堆福利很開心..比爛社會
01/23 11:46, 11F

01/23 16:05, , 12F
無過失這點要怎麼界定 遲到早退上班摸魚也算嗎
01/23 16:05, 12F

01/23 16:05, , 13F
光這點就可以養出很多爪耙子了 這公司真爛
01/23 16:05, 13F
文章代碼(AID): #1G_pe8g8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G_pe8g8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