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保險業務無底薪之法律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阿志)時間13年前 (2013/07/07 20:40), 編輯推噓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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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從事保險業務的我,雖然默認了保險業務「無底薪,高傭金」的規則 但是對於法律實務上還是有些疑問,而我剛剛也有google一下相關資訊, 找到一篇討論是這麼說的: http://www.bankunions.org.tw/?q=node/82 保險業務員之法律關係認定:勞雇關係或承攬契約? 文謅謅的看了就讓人頭痛,不過我還是有初步的認知,不知道這樣說對不對: 1. 保險業務是代公司承攬業績,然後公司給付業務獎金,與是否單純提供勞務無關, 因此是承攬法律關係。 2. 若有所謂的「勞務從屬性」(註)就可以獲得勞基法的基本保障,反之只有依照 「契約自由」原則(不知道是什麼??)。 3. 綜1、2兩點,單純的業務並沒有保障,但如果有其他"顧問"之類的頭銜,則會從寬                          認定是有所謂的勞雇關係。 ----- 另外還有看到一個解釋是說:法定最低工資=底薪+獎金+__+...etc需達下限 不知道這樣說是否正確? 不過即使如此好像還是不能完全的解釋,如果業務連獎金都賺不到,那還是違法? 請在這方面比較理解的鄉民幫忙解惑,謝謝 ----- ※「勞務從屬性」 (一)人格從屬性:受僱者需服從雇主、並接受懲戒或處分。 (二)勞務具有專屬性,未經雇主同意,不得使用代理人。 (三)經濟上從屬性:受僱者是為雇主從事工作,不是為自己營業或勞動。 (四)納入雇主的組織管理體系,與同事需分工合作等。 -- ◣31;47m Honey生日快樂~禮物是我,快點來拆呀(羞) > < 閃邊啦,早就吃膩了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4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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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理解承攬是把工作外包出去,那保險公司就不算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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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21:53, , 2F
業務員就變成自己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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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23:15, , 3F
業務員階段是承攬契約 晉升主管後有組織津貼加上考核理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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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傭契約 或是說雙軌制 但是保險公司方面通常用承攬契約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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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樣可以任意解雇業務員不用負擔很多東西EX: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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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壞心的公司會逼員工簽訂 資方可單方任意終止契約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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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8:28, , 7F
保險公司自己也知道流動率太高,所以都用承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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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是僱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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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7:51, , 9F
承攬契約?那些把契約書拿出來,記得貼花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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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契約書就不算承攬,沒貼花銷花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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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7:52, , 11F
我不信企業這麼勤快,跟幾十幾百個業務員簽承攬契約...
07/08 17:52, 11F

07/08 17:55, , 12F
基本工資定義:http://ppt.cc/Oc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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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8:00, , 13F
要打卡嗎?自己當老闆卻要打卡就不算承攬吧
07/08 18:00, 13F
文章代碼(AID): #1HsM7OVP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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