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未滿三個月瀟灑離職策略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蝴蝶廢墟:))時間13年前 (2013/07/13 00:06), 編輯推噓11(1105)
留言16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前輩,大家颱風夜晚安 強者我同學最近工作不順遂,這方面我也懂不多,想與各位確認: 未滿三個月瀟灑離職策略: 請問於法(勞基法無試用期,但雙方有約定試用期),若於未滿三個月內的某一天, 是否可以直接至人資部表示『因個人因素,做到今日,薪水和健保請算到今天即可』。 然後點交完資產(手上工作任務不交接但有交代給同儕,要不然會害到戰友), 就可以下班打卡後再見? 我在想有需跟他說要拿離職證明嗎?對人資來說,這很快。但就算拿了也沒什麼用吧? 一個才兩個多月的工作經歷...沒差。 請問還有我遺漏的細節嗎? 這樣於法應合理,就因為合理所以不需擔心被扣日薪, 所以我認為根本就不用『人資:請問你跟主管說過了嗎?』.... 當公司要lay off時,裁員也沒有獲得正式員工同意阿,還不是裁得乾淨(付資遣) 所謂試用期就是你試用我,我試用你, 所以這是我幫他想到比較瀟灑的方式了, 希望前輩可提供意見。 感謝。 ps:作朋友?就看緣分囉。 ps2:台灣很小?這應該沒有得罪誰吧?試用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22.131

07/13 00:33, , 1F
個人是覺得成熟且謙和地告知對方,並且給公司一段緩衝時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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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00:33, , 2F
要跟直屬主管說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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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00:35, , 3F
再讓直屬主管通知人事單位做離職的後續動作,當然,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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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00:36, , 4F
的話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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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01:05, , 5F
因為事實就是與主管價值觀差太多,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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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01:22, , 6F
他的價值觀是完全不跟公司交代就走嗎。對事不對人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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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09:40, , 7F
工作上是一回事,離職是另一回事,再怎樣都要讓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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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09:41, , 8F
知道你要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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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3:13, , 9F
原則上有告知即可(留個紀錄).做到怎樣的程度看你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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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7:09, , 10F
對不起我覺得這好像在耍帥,跟主管說一句不適任很難嗎?
07/13 17:09, 10F

07/13 17:09, , 11F
雖然裁員不需經過員工同意,但起碼都有告知員工本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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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7:19, , 12F
好歹嗆一聲「我不幹了」再走吧 什麼都不說太沒品了
07/13 17:19, 12F

07/13 17:48, , 13F
樓上超兇,打牌都沒這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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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9:55, , 14F
因為打牌要心平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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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0:40, , 15F
也是,好聚好散,將給主管的『告知信』印出來後走人資
07/14 00:40, 15F

07/14 00:41, , 16F
離職流程。恩 這樣看來是最佳解了。好謝謝大家。
07/14 00:41, 16F
文章代碼(AID): #1Hu2cX9G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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