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試用期沒過該怎麼解釋?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浣熊)時間12年前 (2013/11/03 03:3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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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第一份工作 做了兩個多月新人審核的時候 上司覺得我態度不夠積極因此決定不任用 之後收到的離職證明是非自願離職 但其實這兩個多月下來我也覺得自己不是那麼合適 所以對上司的不任用反應並不是那麼大(其實覺得鬆了一口氣) 現在的問題是下一間公司我應該要怎麼說明被公司裁員這件事? 畢竟是在科技業 "不積極"好像會給面試的主管比較負面的印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20.65

11/03 03:53, , 1F
兩個月就別寫了,另外你該想想你的"不合適"是針對什麼,是換間
11/03 03:53, 1F

11/03 03:56, , 2F
公司就好,還是其他自己的因素呢?
11/03 03:56, 2F
自己的因素比較大 薪資略低/做的東西沒興趣 ※ 編輯: tracy25 來自: 115.43.120.65 (11/03 04:06)

11/03 10:20, , 3F
當沒有就好 不然你很難解釋
11/03 10:20, 3F

11/03 23:29, , 4F
自己狀態沒有調整好的話 就怕去下間公司問題依然在
11/03 23:29, 4F
文章代碼(AID): #1ITLAy95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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