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依規定提離職卻被刁難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倒退原來是向前)時間12年前 (2014/04/24 12:24), 編輯推噓6(718)
留言16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冒昧請教各位前輩. 小弟4/19寫了辭呈.年資兩年多.依規定得於20天前預告離職. 由於我打算5月份要在職足月.所以離職日填了5/31. 而我的特休.補休.與每個月固定6天假加起來.總共還有29天左右的假. 但事後公司卻回覆說.我是4/19提辭呈的.所以公司只能留我到5/8.之後離職. 沒有用掉的假.會用日薪與時薪算給我. 而若是我堅持要5/31離職.就是我片面自行決定延後離職時間.需要公司同意才行! 想當初考量到我的假比較多.早一點提讓公司能作人力調配.想不到竟換來如此待遇. 實在是感到不值. 我有再三跟公司表明要到5/31足月的強烈意願.但公司最後卻說要嘛依規定5/8離職. 要嘛公司破例讓我在4/30就離職.完全抹煞掉我從一開始就主張的5/31離職. 後來就自行塗改我簽好的辭呈.把提出的日期改為4/10.離職日改為4/30.就傳真回公司了! 請問公司這樣作合法合理嗎? 懇請大家賜教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77.8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398313471.A.D13.html

04/24 12:26, , 1F
大家都想早走 晚走這種要求還真比較少聽過…
04/24 12:26, 1F

04/24 12:37, , 2F
因為做滿5/31.領的薪資會比把假轉換成現金多.公司想省成本
04/24 12:37, 2F

04/24 12:38, , 3F
公司自行塗改...算偽造文書了吧!!
04/24 12:38, 3F

04/24 12:50, , 4F
你寫5/31,公司要提早到5/8或4/30,應可視為資遣
04/24 12:50, 4F

04/24 12:51, , 5F
記得保留跟公司對話的證據
04/24 12:51, 5F

04/24 14:07, , 6F
讓你早點脫離苦海,假都換錢算給你還不好,這麼想上班??
04/24 14:07, 6F

04/24 14:09, , 7F
公司怕你散播負面言論,或盜取公司資料,所以乾脆早點放你走
04/24 14:09, 7F

04/24 14:23, , 8F
都要離職了,為了些微薪資差距,多留一個月,何必呢?
04/24 14:23, 8F

04/24 19:49, , 9F
勞基法的該項規定是要防止公司「多留」要離職的員工,結果
04/24 19:49, 9F

04/24 19:50, , 10F
公司「不多留」也有給錢,還要被你嫌....
04/24 19:50, 10F

04/24 21:29, , 11F
員工離職最大是指沒辦法留你,不是留了不想做事的人來領根
04/24 21:29, 11F

04/24 21:29, , 12F
本沒付出的薪水
04/24 21:29, 12F

04/24 22:20, , 13F
都要走了 還想多留幾天領多一點點的錢?離職的初衷是??
04/24 22:20, 13F

04/24 22:43, , 14F
這不算刁難吧 這算早日放你自由耶 不好嗎??
04/24 22:43, 14F

04/25 23:50, , 15F
大部分的人都想趕快走去下一家公司,不交接。
04/25 23:50, 15F

04/26 03:57, , 16F
假本來就是公司該給的 有人是中風喔?
04/26 03:57, 16F
文章代碼(AID): #1JM97_qJ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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