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沒辦離職手續不給薪水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shirley)時間12年前 (2014/06/30 21:31),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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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gi13 (shirley)》之銘言: : 原定7/1離職 : 但6/28因為受不了主管無故謾罵 6/28當天就沒去了 : 人資打電話來說沒辦離職手續就不發薪水 : 但問題是我才到職2個月 之前已經口頭提離職2次 : 還有一次是離職單寫了但又被退回來 : 請問這樣我直接走他們可以不發薪嗎? 感謝f123487811 (壞布丁)的來信, 深感助益良多 依要求轉貼於板上 以下原文f123487811(壞布丁) 依照勞基法第16條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你到職2個月不需要預先告知 但是若因你離職而公司有所損失 可以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所以員工若要離職一般習慣將工作內容包含財產列印成冊 逐一交接給下一位同仁 如此可保護自己免於被公司求償 而你只是口頭交接,我猜你應該沒有進行書面交接事宜 若是如此恐怕會有事後被公司控告的機會 至於公司說不寫離職單就不給薪水的問題 勞基法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因此你公司明顯違法 若公司真的不給你薪水 你可申請調解委員會 進而向公司主張你的權益 但記得法律有30天除斥期,妳須在30天內寄出存證信函以作為意思表示的證據 勞資糾紛的問題太多,暫時先跟你說這些 若有疑問再問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1.8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04135080.A.32E.html

06/30 21:34, , 1F
頗哈 那你也要證明在你上班之前有財產名冊給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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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35, , 2F
一般公司不就是丟個空座位給你 哪來什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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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54, , 3F
財產應該是指公司發的公用物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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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54, , 4F
比如業務有配筆電或公用手機的,那就算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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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33, , 5F
樓上你說得這些東西都有紀錄可以查吧 很難自己凹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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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37, , 6F
所以要交接啊,不然公司會誣告你A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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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38, , 7F
一般來說,離職寫完交接清單,我一定給主管和交接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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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39, , 8F
讓他們當場確認無誤,也簽名了,再離職,會比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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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43, , 9F
偷竊是刑訴,公司如果沒有證據告你,你可以反告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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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43, , 10F
誣告是有刑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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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iMQeCk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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