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攤販、小吃攤、辦桌人員 明年納入勞基法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不爽就不要用新台幣!!!!)時間11年前 (2015/07/11 03:35), 11年前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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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7269/1048880 2015-07-11 02:13:27 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 電影「總鋪師」中擔任主廚助手「水腳A」、「水腳B」,逗趣演出讓人留下深刻印象。現 實中,「水腳」以及許多無店面小吃攤、夜市攤販雇用的員工,都是「勞基法孤兒」,工 資、工時都不受到保障,勞動環境不佳。 勞動部宣布,從明年起,夜市攤販、小吃攤、外燴辦桌人員等納入勞基法;屆時除了薪資 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外,每日工作八小時,加班最多四小時,最高不得超過十二個小時 ,雇主除須依法給加班費,還必須提撥百分之六勞退金,雇用五人以上還要為員工保勞保 ,估計全台約有一萬餘名從業人員受惠。 不過,業者則說,這樣一來,成本提高,未來辦桌、小吃可能會跟著漲價。 勞動部表示,全國流動攤販約卅幾萬攤,從業人員約四十九萬人,但其中七、八成以上是 自營作業者或者無酬家屬,日前曾與夜市、菜市場等自治會開會,大部分攤販都是家人、 朋友自己在做,影響不大。 勞動部官員表示,目前還有家事服務業、其他社會服務業(如:助選人員)、職業運動員 教練等,還未納入勞基法保障,正逐項檢討中。 台南知名總鋪師汪義勇(阿勇師)表示,喜宴辦桌時,工作人員從早上八點就開始準備, 忙到晚上十點才收工;未來若納入勞基法,就得多請人,屆時人事成本提高,也只能提高 桌費。 -- 錢是信用交易的媒介.錢只是數字,是無中生有的東西而且不能儲值,鈔票就是上面印有 數字的一小張紙;錢的用途是為商品(即貨品,勞務,..etc)定價計價,方便作交易而已!! 所以錢本身無任何的價值(即錢不是財富)!!!!!被定價(交易)的商品才有價值........ 資訊動畫:貨幣系統真相(我們現在所用的"錢"其實就是貨幣;貨幣≠真正的(金)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xaQvyVh5j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68.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36556955.A.1C8.html ※ 編輯: orz44444 (36.233.68.59), 07/11/2015 03:36:08

07/11 12:15, , 1F
納入勞基法? 我看是要繳稅吧 一個都逃不掉
07/11 12:15, 1F

07/11 15:30, , 2F
納入勞基法又不執行,只收到稅生活成本卻增加
07/11 15:30, 2F

07/11 22:34, , 3F
不納勞基法業者也是會亂漲價滴
07/11 22:34, 3F

07/12 14:35, , 4F
只是想徵稅的籍口,勞工納勞基法又不主動查緝
07/12 14:35, 4F

07/17 15:12, , 5F
按現行稅制,這些員工都是低所得,不必繳稅的.
07/17 15:12, 5F

07/17 15:13, , 6F
所以納入勞基法,對於低階員工有些幫助.
07/17 15:13, 6F
文章代碼(AID): #1Le1wR78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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