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如何避免被公司誣賴曠職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狂戀)時間10年前 (2015/11/21 21:11), 10年前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教大家 我是10/26(星期一)接到公司電話通知被資遣 不用再去上班,但沒任何證明 最近想申請調解拿回資遣費及預告工資 我朋友說很多公司會誣賴員工曠職以避免付錢 我查勞基法第12條最後說: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 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換言之,如果公司要誣賴我是曠職的話,必須在11/25以前用書面通知我因曠職而被開除 對嗎?如果超過11/25之後就不能了 所以為了避免被誣賴,最好是在11/25之後申請調解,主張自己是被資遣而非開除 請問我的理解正確嗎? 好像也有人說要從第3日算起,也就是10/28曠職,公司可以到11/27再通知 不曉得何者正確?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所謂「三十日內為之」的法律定義 意思是要有存證信函一類的才行,對嗎? 不然公司在30日後隨便寫一封聲明就可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71.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48111513.A.1FA.html ※ 編輯: Saverio (219.71.71.212), 11/21/2015 21:15:13 ※ 編輯: Saverio (219.71.71.212), 11/21/2015 21:18:46

11/21 21:47, , 1F
其實當初10/26你沒先留在公司等流程跑完就錯了..
11/21 21:47, 1F

11/21 21:48, , 2F
很多時候怕資方婊人..寧可在那邊多發呆幾天也要拿到可
11/21 21:48, 2F

11/21 21:48, , 3F
當實證的東西
11/21 21:48, 3F

11/21 21:50, , 4F
用電話錄音套出話來再去檢舉
11/21 21:50, 4F

11/21 23:13, , 5F
電話錄音應該也太遲了...
11/21 23:13, 5F

11/21 23:21, , 6F
等你被誣再想吧....
11/21 23:21, 6F

11/22 00:17, , 7F
先拿到你是被資遣的證據再去調解
11/22 00:17, 7F

11/22 10:00, , 8F
查勞健保公司何時退保
11/22 10:00, 8F
文章代碼(AID): #1MK6sP7w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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