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資遣證明與服務證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GhoStone)時間10年前 (2015/12/18 17:42), 10年前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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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被公司資遣,當天叫我走人。 原因是使用:勞基法第十一條第四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需要,又無視當工作可安置 時。 他們有開一張,資遣證明書。 去就業服務處辦理失業給付時,詢問服務人員資遣會不會造成就業的困難? 怕有些老闆看到你是資遣就對你的能力有疑問。 服務人員是說資遣的細項公司看不到,除非你提出來。 要是公司要你的離職證明,你可以去前一份公司那申請服務證明書。 差別好像是在"服務證明"有寫工作時間,工作內容,但是不會寫到離職原因。 不過我打過去公司去問,公司的人好像不確定有服務證明這一回事? 想問問看一般這種東西公司叫你走人不是都會給嗎? 跟他們要服務證明,不知道會寫些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15.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50431725.A.634.html ※ 編輯: MasJ (61.230.115.109), 12/18/2015 17:42:34

12/18 18:15, , 1F
在職證明(在職要申請某些帳號/補助的時候會用到)
12/18 18:15, 1F

12/18 18:16, , 2F
離職就只有開給離職證明 資遣一定要標註依據哪個法條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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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去新公司通常都會被問到為什麼離職 你要是不實填寫
12/18 18:18,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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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規模的公司會做背景調查,減少你自己的錄取機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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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面試的公司老實講就好了,資遣很平常拉,誠實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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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46, , 6F
就是扣繳憑單
12/18 18:46, 6F
文章代碼(AID): #1MSzJjOq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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