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特休給法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思念親像一條河)時間10年前 (2016/01/25 11:40), 編輯推噓3(309)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的公司到職當年度就有依工作天數比例的特休天數, 這點看起來是很好的。 我在2014年9月到職, 當年度用了兩天特休。 2015年上滿一整年度, 也用了七天特休。 問題來了, 2014與2015這兩年我都上好上滿, 那2016年我是不是就能直接有七天特休呢? 我的理解是, "第一年七天是福利,第二年七天是法律"。 但公司現在跟我說, 今年也是按照今年的工作天數比例給特休, 我直接說這違法, 人資卻說但是公司從你到的那一年就開始給假, 已經優於勞基法。 我是打算直接檢舉啦! 不過我怕我理解有誤, 所以請問版上各位前輩, 我的理解是不是對的,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3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53693222.A.2E6.html

01/25 12:13, , 1F
所以你到底有沒有假 有的話你要檢舉什麼?
01/25 12:13, 1F

01/25 12:27, , 2F
去年的假你都休完了,今年的你還沒休不是嗎?如果是想
01/25 12:27, 2F

01/25 12:28, , 3F
把特休休完後離職怕公司扣錢,那等你離職時發生再來問
01/25 12:28, 3F

01/25 12:28, , 4F
不要來問這種未來的事情,而且你要檢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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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2:37, , 5F
公司規定完全沒有比勞基法差 檢舉基本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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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2:39, , 6F
最多公司規定或簽約文字 不符合預期和認知 可以討論
01/25 12:39, 6F

01/25 15:12, , 7F
公司沒違法啊 除非有簽訂特別的員工守則 卻又不依約執
01/25 15:12, 7F

01/25 15:12, , 8F
01/25 15:12, 8F

01/25 18:52, , 9F
第一年給兩天, 第二年給七天, 但第三年還未上滿啊, 要給幾
01/25 18:52, 9F

01/25 18:54, , 10F
天? 依規定是可以給七天, 且提前給是優於法規, 告不成.
01/25 18:54, 10F

01/25 22:46, , 11F
如果照規定走 那你先還兩天錢再說阿
01/25 22:46, 11F

01/27 00:16, , 12F
沒違法吧 看你上的比例
01/27 00:16, 12F
文章代碼(AID): #1MfPacBc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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