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離職預告期與薪水計算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ceke)時間9年前 (2017/03/14 18:50), 9年前編輯推噓5(506)
留言1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大家好 我在目前的公司服務已達5個月,因為找到其他工作機會而決定離職。 我在3/9提出離職,依照《勞基法》規定的離職日期為3/19。 我的職位沒有什麼需要交接的工作內容,但上週提離職時有和老闆 表示我願意做到離職日期當天,老闆也表示同意。 然而今天下午老闆找我談話,他說他諮詢了解《勞基法》的人, 對方跟他說既然員工沒有需要交接的工作內容,那麼就可以直接請員工離開 並且因為我不是被資遣或是開除,所以離職預告期間他可以不用付我這段時間的薪資。 雖然後來他說他願意支付3/9~3/15(還有一些工作需要明日才能完成)這段期間, 但3/16~3/19我就不能要求給付。 我在離職前查詢了版上的相關文章,根據規定雇主應該是要給付 員工離職預告期間的薪水,即便我是自願離職。 可是我剛才查詢了網路上的其他文章(法律事務所),也有版本表示員工 如果是自願離開的話就不能要求雇主給予離職預告期間的薪水。 因為認知上有差距,所以我和老闆表示不然明天直接撥電話給台北市勞工局諮詢。 想請問版友我這樣的認知有錯誤嗎?還是說我應該就直接做到 明天就好,也不用打電話諮詢? 工作上的關係是蠻開心的,也不太想為了這個把關係搞僵,但我是覺得如果 是法律上保障勞工該有的,那麼就該爭取到底。 麻煩版友給予意見和解答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1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89488652.A.D41.html

03/14 19:03, , 1F
呵呵,這老闆真奸,他說的沒錯,但有陷阱
03/14 19:03, 1F

03/14 19:07, , 2F
重點在他跟你說話的時候企圖和你合意變更離職日期
03/14 19:07, 2F

03/14 19:07, , 3F
人在外面,詳細回家再說
03/14 19:07, 3F

03/14 19:15, , 4F
願聞期詳!
03/14 19:15, 4F
※ 編輯: tekeceke (61.220.124.6), 03/14/2017 19:24:01 ※ 編輯: tekeceke (61.220.124.6), 03/14/2017 19:25:03

03/14 21:39, , 5F
那你就做到3/19,薪水也給到3/19呀
03/14 21:39, 5F

03/15 00:09, , 6F
其實我也是想做到期限為止,但老闆今天跟我說他覺得
03/15 00:09, 6F

03/15 00:09, , 7F
能省資源就省資源,這個資源就是我的薪水吧
03/15 00:09, 7F

03/16 07:25, , 8F
其實一種就是3/19合意大家好聚好散
03/16 07:25, 8F

03/16 07:26, , 9F
另一種就3/15叫你走,改算資遣
03/16 07:26, 9F

03/16 07:28, , 10F
但如果他說3/15,你也同意,那就雙方合意提早結束勞動
03/16 07:28, 10F

03/16 07:28, , 11F
契約
03/16 07:28, 11F
文章代碼(AID): #1OnyiCr1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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