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離職後資方不給付業績獎金 (後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蒸蒸)時間9年前 (2017/03/22 19:08), 9年前編輯推噓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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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說結果: 在我申請勞資調解後第五天,寄出存證信函後第二天 今天早上接到前公司來電:一切都是誤會,阿今天有空來領錢嗎? 壹、公司的處理方式: 相當有禮,跟我說了好幾次sorry,說這是我該拿得沒錯。 我是一月的業績獎金,二月發放,我於二月底離職是該領到, 但因為過年的關係所以公司作業延到三月發放,我還是可以領! But!漏發給我了...... 其他也有跟我相同情況的人都有領到,就,獨漏了我(也許吧) 非常乾脆的把錢還給我了,我也到勞工局撤案,Happy ending 貳、我自己的感覺: 也許前公司是真的作業疏失,也許他就是要故意A離職員工的獎金, 因為我當時並沒有跟總公司對質,店長跟我說離職員工就是無法領,我就爆氣去投訴了 所以公司到底是如何已經不可考了,但有一點是絕對的就是 不去爭取錢絕對拿不回來! 前公司規模不小,什麼勞健保、特休、退休金提撥也都有照著勞基法走 所以我在離職前也沒做什麼保存證據之類的動作,相信他們該給我的就會給我 去勞工局申訴後我心裡也沒有底,看板上許多調解會雇主張牙舞爪的惡行惡狀 也怕自己會被砲到哭出來,但轉念一想:他媽今天是你欠我錢,在法律上我是債權人 俗話說就是債、主!你欠人錢都不怕了,我債主我要怕你?! 錢拿不回來也罷!不噁心你們一頓我名子就倒過來寫!! 然後錢就回來了。 參、關於業績獎金: 1.勞基法有規定: 績效獎金如係以勞工工作達成預定目標而發放,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 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暨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應屬工資範疇。 既然是工資,那管你何時離職他都應該要給付給你。 2.但資方會鑽漏洞: 例如我們公司有個什麼獎金管理規則就有明確寫到「這筆獎金是為鼓勵"留任"的 優秀員工而設,是"恩惠"性質,不屬"工資"。」 3.我的想法: 呵呵,你說不是工資就不是工資???既然是要鼓勵留任的員工,那為何不是留任獎金 ?為何要達到業績才可以領?應該要我做滿3個月、6個月、一年就發獎金給我吧? 業績就是跟工作達成有關,業績獎金就是工資!!!不服就是法院辯了 有的時候勞工會被所謂"公司規定"嚇到,但那些規定如果自己本身就狗屁不通,或牴觸法 律,也不過就是一疊白紙而已,沒用的。 肆、最後 謝謝在我原文給我回文、建議的大大們,謝謝你們的建議讓我去思考,去找更多資料, 更了解該如何去爭取自己的權益,謝謝你們,也謝謝這個版分享許多案例、資訊,讓勞工 在徬徨時有個依靠在。 分享一段話,已經不記得在哪裡看到了,但在工作時真是會不時想起: 人絕對不能甘願做牛做馬,一但你願意做牛做馬,別人就會不把你當人看。 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 引述《mczornviza (蒸蒸)》之銘言: : 前公司只要有達到當月業績都會發放業績獎金 : 獎金和薪水是分開發放,薪水是5號匯到帳戶,獎金是15號領現金 : 我們那家分店於今年一月有達成業績,本應於今年2/15發放獎金 : 但公司無故延遲到3/15號才發放,而我已於2/28離職 : 今天回到店裡要跟店長請領獎金,店長說公司規定獎金只有發放時還在職 : 的員工才能領取,所以我沒有得領。 : 已於今天下午到高雄市勞工局申請調解。 : 想請問各位的是這去調解時要帶什麼證據嗎? : : 因為公司不給付的是業績獎金不是薪水,我不太知道該如何準備調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247.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90180924.A.D6C.html

03/22 19:11, , 1F
那你二月的獎金呢? 不是也應該拿到嗎?
03/22 19:11, 1F
我們二月沒有達到業績啦,所以本來就沒有啦~ ※ 編輯: mczornviza (61.64.247.238), 03/22/2017 19:14:17

03/22 22:24, , 2F
恭禧 正義得已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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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0:12, , 3F
幹的好!!
03/23 00:1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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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qbiyri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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