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日的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妹妹)時間9年前 (2017/04/17 13:24), 編輯推噓7(707)
留言14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目前在台中的某間人力仲介公司當行政助理,只做了一個多月 但因前同事介紹了一個在台南的工作機會, 所以已經打算回台南工作 而我上個禮拜也已經跟主管提離職了 我跟主管說我只能做到四月底 主管說我這麼突然提離職讓他覺得很困擾,希望我能等他找到人後再離職,如果四月底之 前沒找到人, 要我再多留兩個禮拜等他找到新人, 因為上一個行政助理才剛離職,而我就是要接她的缺, 主管也跟我說離職應該要在一個月前提,但我還未滿三個月,應該是沒有離職預告期吧! 而且新工作5/3就要開始上班了,那我是否要再跟主管表明說我只能做到4月底,還是我四 月底就能直接離職,就算沒人來交接也不關我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36.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92406658.A.1E0.html

04/17 14:06, , 1F
人員調派是主管應處理事務,工作未滿三個月不須提前告
04/17 14:06, 1F

04/17 14:07, , 2F
04/17 14:07, 2F

04/17 14:09, , 3F
你用勞基法跟他說,記得提離職要有書面證明,還可以用mail
04/17 14:09, 3F

04/17 14:09, , 4F
告知,附本給自己,作證據用,然後未滿三個月以告知日+7
04/17 14:09, 4F

04/17 14:09, , 5F
天很仁至義盡了
04/17 14:09, 5F

04/17 16:37, , 6F
未滿3個月沒有預告期,想走隨時就可以走了
04/17 16:37, 6F

04/17 20:32, , 7F
盧你就拿法條跟他說吧,我之前也是這樣
04/17 20:32, 7F

04/17 20:37, , 8F
唬爛 前面就沒有備取的人可以找??
04/17 20:37, 8F

04/18 01:02, , 9F
記得留紀錄,錄音什麼都好,保障自己。到四月底算對他
04/18 01:02, 9F

04/18 01:02, , 10F
很仁慈了
04/18 01:02, 10F

04/18 10:33, , 11F
依勞基法第15條跟第16條,並無明定未滿三個月的年資是
04/18 10:33, 11F

04/18 10:33, , 12F
否要提前告知(就算勞工未依法預告也沒罰則),但要注
04/18 10:33, 12F

04/18 10:33, , 13F
意如果有需要交接的工作還是要做好,避免讓雇主有提損
04/18 10:33, 13F

04/18 10:33, , 14F
害賠償的機會
04/18 10:33, 14F
文章代碼(AID): #1Oz5627W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Oz5627W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