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後薪水計算和加班費算法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木頭)時間8年前 (2018/06/07 19: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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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薪水相關想要請教各位朋友: 在前公司4/2號到職,並於5/4號逃離。4月份薪資已拿到。 在4/5(四-休)和4/8(日)有上班(各天工時8hr),因某些作業流程和5月的薪水一起拿。 前幾日拿到5月薪水後,對方薪資計算如下: 5月:29,000(底薪)/30(天)*4(天)= 3,867 元 4月加班費:[8(hr)*2(天)*1.5]*[29,000/30(天)/8(hr)]=24(hr)*120.8(元/hr)= 2,899 元 *因我是4/2號到職,所以要扣掉4/1號的薪資= 967 元 扣掉勞保 141 元領到的總額是 5,659 元。 我想請問的是有這種薪水已經結算發給人然後下個月再扣回去的嗎??? 另一個問題是他們加班費這樣算法是不是多算給我了? (休息日加班所以*1.5<------前公司說的) 之後發現勞健保也是4/11才去保,如果我去勞工局申訴它們會有紀錄或是只有勸導? 先謝謝大家。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64.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8372647.A.2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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