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勞動問題-被資遣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145×154÷DB7)時間8年前 (2018/06/18 22:27), 8年前編輯推噓6(6014)
留言20則, 6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我要說明一件事,碰到問題先有情緒是一定的 但是一直有情緒,一點用都沒有 我會把幾個大家常碰到的問題寫起來,大家可以一起討論 希望勞工朋友們不要再跟人一起情緒,什麼給他死、告他這種話說的很爽... 但是沒屁用... 回到正題:首先說到資遣 基本上,依勞基法資遣員工只有五個原因 勞基法 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僱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大家最常碰到的就是勞基11條1項5款 簡單說,老板覺得自己請到一個很雷的員工,按勞基法其實請神容易送神難。 因為要按11條1項5款,除非工作守則定的很好 不然很難,真的很難。 像上面有人說叫妳擦口紅就去告 告什麼? 如果工作守則有規定上班要制服、正裝、化妝妳要告什麼? 但如果工作守則沒規定,主管豬哥想看妳穿短裙,妳可以申訴 如果申訴後,老板不處理,才可以去檢舉。 回到結論,反正老板找到理由資遣你了,你也不想作了。 你可以要求 A.預告工資: 預告期 1.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預告期,老板有二個選擇(員工不能選) 1.給你預告期,時間到再走,但這時要給謀職假 2.不給預告期,叫你馬上走,不用給謀職假,但要給預告工資 預告工資怎麼算? 依內政部75年7月3日(75)台內勞字第419200號公告:「僱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或第13條 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時,應依同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期間預告勞工。若未依規定期間 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該預告期間工資可依平均工資標準計給。」 據此,預告工資可依平均工資計算。 為什麼最少是十天? 因為他資遣你,要通報勞工局,如果沒通告會罰錢 不過如果你是淡水河以南的縣市就,科科... 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 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 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所謂「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 係指每「七日」中勞工得請假二日外出另謀工作;以上不含假日。 B.特休折換現金 特休是依照年資給予,只要年資符合,就取得特休全部資格 所以離職時,要回到週年制檢視並結算,才不至於低於法令規定 一樣是看你幾天沒休,就給你多少天的錢 C.資遣費 https://calc.mol.gov.tw/ServerancePay/ 資遣費試算表 有系統可以算... D.離職證明 可以去申請失業補助,記得是找勞保局,不是勞工局... === 對了,一堆人說告告告... 告什麼? 勞資間之紛爭,其性質仍屬民事之範疇。 要循司法途逕,只能向具管轄權之民事法院提起訴訟或進行調解。 沒有檢察官會出來替你收集證據哦... -- 小美上初中的時候,教數學的女老師就告訴她說:以後長大找男朋友要找腳比較大的。 為什麼呢? 小美疑惑地問到。 數學老師推了下眼鏡說:因為小角對小邊,大角對大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57.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9332076.A.757.html

06/18 22:40, 8年前 , 1F
會說告 通常是公司有偽裝文書的情況 尤其是出勤記錄的
06/18 22:40, 1F

06/18 22:40, 8年前 , 2F
部分 這個比較常見
06/18 22:40, 2F

06/18 22:41, 8年前 , 3F
更正一下 是偽造文書 剛打錯字
06/18 22:41, 3F

06/18 22:43, 8年前 , 4F
告什麼啦,你不要又亂教好嗎...
06/18 22:43, 4F

06/18 22:43, 8年前 , 5F
你要告什麼,資遣這個題目中那一點和出勤記錄有關?
06/18 22:43, 5F

06/18 22:44, 8年前 , 6F
都是按任職時間來計算的,偽造什麼?
06/18 22:44, 6F

06/18 22:44, 8年前 , 7F
可以不要來亂教嗎?
06/18 22:44, 7F

06/18 22:47, 8年前 , 8F
這是針對你講的一般告的部分 為什麼你舉例總是講七分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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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2:47, 8年前 , 9F
三分?
06/18 22:47, 9F

06/18 22:50, 8年前 , 10F
難道你不知道 偽造文書可以告什麼嗎? 雖然這不在資遣
06/18 22:50, 10F

06/18 22:50, 8年前 , 11F
的部分 既然你有提到告的部分 我就順手補充一下而已
06/18 22:50, 11F
告什麼啦... 勞工局不管勞工個人好嗎,你去檢舉他也是針對雇主違法開罰 對你個人的權益部份,勞動局沒有裁定權 你想說的不會是 刑法第216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吧 那和本篇無關,要說你自己去開一篇啦

06/18 23:06, 8年前 , 12F
口紅那回事…我翻了性平法也找不到哪一條能搭的上邊
06/18 23:06, 12F

06/18 23:06, 8年前 , 13F
知道的人還請指點一下
06/18 23:06, 13F

06/18 23:49, 8年前 , 14F
就沒這個規定,然後一堆人只會在那告告告...
06/18 23:49, 14F

06/18 23:50, 8年前 , 15F
06/18 23:50, 15F

06/18 23:50, 8年前 , 16F
台灣勞權這麼低,跟勞動教育失敗有很大的關係
06/18 23:50, 16F

06/18 23:57, 8年前 , 17F
很多人喊很大聲 自己沒玩過勞資協商跟糾紛咩
06/18 23:57, 17F

06/18 23:58, 8年前 , 18F
每次看勞權遊行就知道還是太少人關注 同性戀吸毒搞屁眼都
06/18 23:58, 18F

06/18 23:58, 8年前 , 19F
比勞工有集體意志
06/18 23:58, 19F
====== 勞工局是他是勞工行政的主管機關,不是裁判機關 你和雇主有問題,可以申請調解,或是去法院告民事 找勞工局沒用,找勞檢也沒用 就算勞檢開老板100萬罰單,你1元也拿不到 要拿錢就去找法院

06/19 08:20, 8年前 , 20F
去城隍廟告貫老闆
06/19 08:20, 20F
勞資協商,正義的一方未必會贏、對的一方也未必會贏, 而是懂得法律而又懂得協商的人會贏得協商 ※ 編輯: notepad67 (60.250.48.112), 06/19/2018 08:39:43
文章代碼(AID): #1R9y5iTN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R9y5iTN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