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考核沒過需要繳違約金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M4Tank)時間6年前 (2019/12/03 08:44), 6年前編輯推噓1(4313)
留言20則, 9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小弟剛出社會 順利找到一個公司當助理 簽約時有張上寫著是若就職未滿六個月因個人因素離職 應繳違約金 簽約後訓練一個月後有一個考核 考核沒過將停止任用 那麼 若考核沒過還要繳違約金嗎? 因為該契約上寫"個人因素"實在不能理解泛指什麼 另外有人提到補償或訓練 不知道這些算不算 公司有給一個月的訓練期 訓練完考核 考核沒過停止任用 例外就是有保障薪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GS. -- 全收黨的黨員們請堅持自己的信仰。 即使春場已經表明新娘只有一個,被說是下市壁紙。 「不妨礙他人的前提下,信仰是自由的。」 各位全收黨黨員共勉之 全收黨台北辦公室主任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93.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75333885.A.B79.html

12/03 08:53, 6年前 , 1F
怖不用
12/03 08:53, 1F

12/03 08:56, 6年前 , 2F
違反勞基法無效
12/03 08:56, 2F

12/03 08:57, 6年前 , 3F
先不管合不合法 考核沒過你怎會覺得跟“私人因素”有
12/03 08:57, 3F
因為不能理解契約中的個人因素是指主動(自己)還是被動(外在)

12/03 08:57, 6年前 , 4F
關係= =
12/03 08:57, 4F

12/03 09:31, 6年前 , 5F
可直接忽視
12/03 09:31, 5F
※ 編輯: M4Tank (49.214.193.221 臺灣), 12/03/2019 09:49:52

12/03 11:08, 6年前 , 6F
考核過不過,主管主觀意識太強烈,非關專業也會被刁
12/03 11:08, 6F

12/03 12:21, 6年前 , 7F
有違約金,那有沒有相對的留任補助?或是到職補助?沒
12/03 12:21, 7F
啥時到職跟留任補助?

12/03 12:21, 6年前 , 8F
有的話請無視
12/03 12:21, 8F
※ 編輯: M4Tank (49.214.193.221 臺灣), 12/03/2019 15:09:12

12/03 15:27, 6年前 , 9F
沒給津貼還要付違約金 你覺得正常嗎?
12/03 15:27, 9F
因為福利下個月才啟用 但是這個月考核沒過 啥都沒有 ※ 編輯: M4Tank (49.214.193.221 臺灣), 12/03/2019 18:27:57

12/03 18:37, 6年前 , 10F
你根本就搞不清楚狀況!公司要提出要求要你付違約金是
12/03 18:37, 10F

12/03 18:37, 6年前 , 11F
有前提的:就是「你接受這個條件(簽約)馬上就會得到
12/03 18:37, 11F

12/03 18:37, 6年前 , 12F
一筆好處」,就是樓上說的「津貼」或是我說的「就職補
12/03 18:37, 12F

12/03 18:37, 6年前 , 13F
助」總之就是一筆錢;並不是你講的什麼每月福利,你這
12/03 18:37, 13F

12/03 18:37, 6年前 , 14F
樣子被公司騙就算了,我比較怕哪間公司依法行政卻被你
12/03 18:37, 14F

12/03 18:37, 6年前 , 15F
誤會想欺負你!
12/03 18:37, 15F
那我還真不知道公司有給什麼留任跟到職補助 因為沒聽過這名詞 今天發文才知道 ※ 編輯: M4Tank (49.214.193.221 臺灣), 12/03/2019 20:06:52 ※ 編輯: M4Tank (49.214.193.221 臺灣), 12/03/2019 20:09:22

12/03 23:53, 6年前 , 16F
你還不逃真是勇敢
12/03 23:53, 16F
問題是有違約金啊..在想要不要用考核沒過逃走

12/04 06:12, 6年前 , 17F
有權利就會有義務,這是任何契約的基本精神…如果在就職時
12/04 06:12, 17F

12/04 06:12, 6年前 , 18F
沒有得到任何好處(各種名目的錢),那就沒有義務去承擔他們
12/04 06:12, 18F

12/04 06:12, 6年前 , 19F
所謂的違約金了…如果他們用這名義來不給付你該月的薪資,
12/04 06:12, 19F

12/04 06:12, 6年前 , 20F
你反而可以上勞工局告他們咧
12/04 06:12, 20F
※ 編輯: M4Tank (49.214.193.221 臺灣), 12/04/2019 08:18:47 ※ 編輯: M4Tank (49.214.193.221 臺灣), 12/04/2019 08:52:28 ※ 編輯: M4Tank (49.214.193.221 臺灣), 12/04/2019 09:51:44
文章代碼(AID): #1TvQ_zjv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TvQ_zjv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