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資糾紛(未經同意扣薪)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愛麗絲的懷錶兔子)時間5年前 (2020/10/14 03:46), 5年前編輯推噓6(6013)
留言19則, 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想好聚好散,但彼此認知有落差,最後被擅自扣薪$7000,想詢問這樣是否合理? (沒有去過調解委員會,不清楚走到這一步會不會產生其他額外費用QQ) 簡單說明一下背景: 前公司為診所,週一至六早中晚輪班制,管理者為醫生與他的老婆(簡稱闆娘),以下以時 間軸方式呈現: 9/18(五)收到新公司錄取通知 9/20(日)去診所員工旅遊 9/22(二)旅遊回來當晚向面試主管提出離職申請 9/xx (忘記日期)面試主管建議我要跟闆娘知會,當天即親自向闆娘提出離職,闆娘說:剛 員工旅遊完就要走我這筆錢豈不是白花了?要我依比例支付員旅自付額費用,金額待確認。 (但有語帶警告全額約$12000/人) 9/26(六)向面試主管詢問自付額費用,麻煩她與闆娘溝通 9/xx(忘記日期)闆娘提出$7000自付額,我覺得太高詢問是否有其他解決方式,闆娘說要 與醫生老公討論 9/29(二)向面試主管追問結果,得出2個方案(如免費幫他們上班11次以工抵債),但我 覺得不合理,麻煩他再幫我溝通看看 9/30(三)休假 10/1-10/12 等待資方回覆未果,發薪日拿到明細就發現沒經過同意就被扣錢了。 目前雙方各執己見,談判破局。 幾點補充說明: 旅遊是4人一間房。 當初面試是跟面試小主管說的,離職我也覺得跟他講就好。至於平常不會有和闆娘共事的機 會,有問題都是和小主管反應,我不知道講離職可以越級。(闆娘似乎覺得沒找她就不算數 。) 我想問: 1. 他們有辦法向我收員工旅遊的費用嗎? 事前沒有向我說明未滿一年需依比例支付(我只到職五個月),對方一直跟我強調是診所規 定以前的會議記錄有,但旅遊前的認知是「這次所有人都是不用付錢的。」 2. 在我沒有任何疏失的情況下,就算我需要賠償費用也應是給我完整薪水後我在付費給對 吧? 3. 第5個月提離職,提早10天告知即可。10/5新公司入職,我有和診所說中秋節可以排班, 但10月後班表上就沒有我的名字,以他們的工作日來講我算是在10天內告知離職嗎? ***中間沒有簽過任何切結書、同意書 一直以來都是見紅休,從來沒有從事過輪班、月休八天的工作(就算一個月有10個假日還是 只能月休八天極度不適應啊QQQ) 我所認知的員工旅遊是:只要我還是正職員工這些福利都是我可以享有的。對方居然還拿: 我都要離職還拿了診所的月餅來說嘴。 不是不能理解他們的想法,但我也有說明新公司要求我盡早入職,如果有其他好聚好散的辦 法我很願意商量,但目前看來沒有辦法。 闆娘一直強調醫生不同意解決備案,所以他沒辦法只能扣薪水,且覺得應該是我去找他而不 是他來找我,10/1-10/12都沒找他就代表默認$7000自付額合理??? 但我一直是處在等待他們回應的狀態,前面並不是不積極詢問,但他們都給我軟釘子的回應 方式。 診所其實有很多規定不知道有沒有符合勞基法,想檢舉但不知道能不能成立,只能真的要慎 選工作,別因為離家近偷懶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24.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02618416.A.5A0.html

10/14 06:40, 5年前 , 1F
雙方未協調就直接扣,然後資方又冷處理,你就直接去檢舉拿
10/14 06:40, 1F

10/14 06:40, 5年前 , 2F
著公文要他們把錢吐出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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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7:03, 5年前 , 3F
如果要拿回被扣的薪資你只能上調解;員工旅遊,實務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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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會規定到職滿一定年資才全額補助,未滿者不補助(或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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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部分)或離職按比例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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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7:32, 5年前 , 6F
但是要扣,要經你同意,勞工局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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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7:52, 5年前 , 7F
直接扣薪,談判破裂就可以去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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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0:52, 5年前 , 8F
本來就不能隨意扣薪。這是你勞務給付的對價。但就算去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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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0:52, 5年前 , 9F
你可能也要想想自己才去完旅遊就離職的理由。員旅有的連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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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0:52, 5年前 , 10F
員工都不能/或需要自費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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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1:13, 5年前 , 11F
檢舉>調解>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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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3:01, 5年前 , 12F
換我實務上的做法,要扣給他扣,因為扣了,要回來
10/14 13:01, 12F

10/14 13:01, 5年前 , 13F
難,快樂的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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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3:02, 5年前 , 14F
他對你們不好,去勞工局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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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iotsuka0427 (101.136.201.23 臺灣), 10/14/2020 20:54:09

10/14 21:19, 5年前 , 15F
1、未告知有爭議,以前的會議紀錄有,不代表你有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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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1:19, 5年前 , 16F
,除非能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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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1:19, 5年前 , 17F
2、不能直接扣薪,就算有疏失直接扣薪也會有問題,勞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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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1:19, 5年前 , 18F
法規定不能預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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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1:20, 5年前 , 19F
3、未滿一年,離職前10日告知就好
10/14 21:20, 19F
文章代碼(AID): #1VXWGmMW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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