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甜心議員」林穎孟遭助理控慣老闆侵害勞權 勞動部裁決出爐已刪文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宅男)時間4年前 (2021/06/01 20:46), 編輯推噓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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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心議員」林穎孟遭助理控慣老闆侵害勞權 勞動部裁決出爐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601/YMMVV55DNVFZ3IEHLM4P7XVSYA/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於去年10月間遭多名助理投訴,涉嫌詐領助理費、挪用助理勞健保保費 等,且申請生理假還需提出證明,雖申請勞資調解,但也讓林穎孟背負「假面甜心」、「 慣老闆」等駡名,事後辦公2名辦公室主任另被林以違反《勞基法》之名解僱。 林穎孟今發表聲明表示,她遭前助理抹黑侵害勞工權益、詐領補助款一事,今天勞動部已 發布裁決書,證明相關不實抹黑都是不正當行為。她感謝勞動部以證據還其清白,並表示 希望事件到此為止,今後將心無罣礙,繼續專心問政。 去年林穎孟與助理爆出勞資爭議,助理並向市府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事後2名助理 已被解僱,去年12月間勞動局辦理勞資調解。事後勞動局表示,雙方歧見過大、無法達成 共識,因此調解不成立,前助理稱將至勞動法庭提告林穎孟。 林穎孟今對於勞動裁決一事發表聲明與回應如下: (一)前助理對媒體之爆料內容,已由勞動部明確認證為抹黑行為,並非正當合法的工會 活動。 勞動部裁決書:「林O宇、吳O君等人於109年11月3日起對媒體為上述內容之爆料行為,或 非屬會務事項,縱認係屬工會活動,亦因其手段不具正當性而不能認係合法之工會活動, 相對人解雇吳O君等2人之行為,無所謂不當影響、限制或妨礙申請人工會活動之可言,自 不構成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之不當勞動行為。」 (二)林穎孟議員對吳姓與林姓兩位前主任的解僱,已經被勞動部認證,並未違反工會法 或團體協約法。 過去兩位主任,長期有偽造簽名、交辦工作遲交不執行、惡意誣陷他人之情事,經勸告仍 變本加厲。 勞動部亦以該二人為首之撞門、暴力妨礙辦公室正常運作、人身羞辱、不實爆料、抹黑、 污辱、跟拍暴行,判定其不是正當合法工會活動。 (三)林穎孟議員針對五人的抹黑和恐嚇暴行,已經依法提告。 (四)林穎孟議員感謝勞動部指導,有關民意代表助理工會成員,因參與不實爆料而按照 議會既定流程,於2020年底不續聘的問題。相關罰則概括承受。 針對陳姓與簡姓兩位助理不予續聘的原因,為2020年,前者向林穎孟議員當面主張想投入 南港內湖區議員選舉,後者則表示正在政大國發所最後階段,想專心寫論文。林穎孟議員 皆祝福兩位事業順遂。 (五)勞基法規範每個公司需備有打卡記錄,2020年,林穎孟議員為了遵守勞基法,而引 用台北市政府、行政院差勤規則,對辦公室發布相關規則。 林穎孟議員感謝勞動部指導發佈時機的重要性,並表示今後會更加注意,相關罰則亦概括 承受。 (六)林穎孟議員感謝所有的支持者及現任助理們的陪伴,一路以來持續為大安文山居民 努力服務。林穎孟議員希望爭議事件就此落幕,此後將心無罣礙,繼續專心問政。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01.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22551566.A.50C.html

06/01 22:01, 4年前 , 1F
台北市不知道 但新北市會幫資方背書洗白 根本呵呵
06/01 22:01, 1F

06/01 23:11, 4年前 , 2F
臺北市的,基本上好幾個勞方一起告,就資方有問題
06/01 23:11, 2F

06/01 23:11, 4年前 , 3F
居多
06/01 23:11, 3F

06/02 00:48, 4年前 , 4F
明明是調解不成立,講得像自己已經勝訴一樣
06/02 00:48, 4F

06/02 04:51, 4年前 , 5F
勞動部全體公務員真該全部被斬首才對,混帳東西,欺負勞工
06/02 04:51, 5F

06/02 07:44, 4年前 , 6F
...
06/02 07:44, 6F

06/02 07:53, 4年前 , 7F
罷工不能將雇主行為上媒體爆料,這厲害了
06/02 07:53, 7F

06/02 08:18, 4年前 , 8F
我對不起大家,我當年看這傢伙是時力的就投它了
06/02 08:18, 8F

06/02 10:18, 4年前 , 9F
新聞的內容跟她的聲明 好像對不太起來
06/02 10:18, 9F

06/02 10:18, 4年前 , 10F
有人跟我一樣閱讀障礙嗎
06/02 10:18, 10F

06/02 11:20, 4年前 , 11F
google "林穎孟否認沒繳勞健保",看起來助理證據蠻齊全的,
06/02 11:20, 11F

06/02 11:22, 4年前 , 12F
難怪勞動部只敢說爆料行為不可取
06/02 11:22, 12F

06/02 20:51, 4年前 , 13F
自己的人馬都搞到反咬一口,可見…
06/02 20:51, 13F

06/02 22:25, 4年前 , 14F
調解不成立=行為合法????是騙大家都文盲?
06/02 22:25, 14F
文章代碼(AID): #1WjYmEKC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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