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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離職-關於聘僱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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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遇過這種歹戲猴拖棚的問題,提供你參考. 勞動契約是由雇主方面準備,其重要內容之一,就是勞工離職時應如何辦理之約定。. 約定勞工辭職預告期間,最長不能超過法定預告期間。因為《勞基法》為勞動條件的. 最低標準規定,雇主與勞工所訂的預告期間,如果較《勞基法》規定時間長,就是屬. 於對勞工的限制,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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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公司試用期3個月,今天我剛好做滿一個月. 今天提離職,老闆娘說要我留一個月給公司找人、交接. 但是新公司那邊,最慢只能等我到3月底而已. 礙於一開始有簽聘僱契約書,. 內容有說需提早30天提出書面離職,公司方面批准後,才能走. 否則就算違約,要罰一萬五. 然後老闆娘還跟我說,一個月後他才肯批我的
(還有7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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