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關於聘僱契約書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靳)時間13年前 (2012/03/16 00:03),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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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公司試用期3個月,今天我剛好做滿一個月 今天提離職,老闆娘說要我留一個月給公司找人、交接 但是新公司那邊,最慢只能等我到3月底而已 礙於一開始有簽聘僱契約書, 內容有說需提早30天提出書面離職,公司方面批准後,才能走 否則就算違約,要罰一萬五 然後老闆娘還跟我說,一個月後他才肯批我的離職單 到時候我才能走,且從知道我要離職後對我的態度也越來越差= = 所以想問,大家都說未滿三個月想走就走,但是因為還有契約書在, 是不是我這樣一走,就還是得照契約書違約罰錢呢? 雖然基於道義上,我是想說當忙帶新人到這個月底再走 但這樣才15天,還是未滿30天Orz 我也不想新工作飛了......Q_Q 有人願意幫我解惑一下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82.38

03/16 00:15, , 1F
簽約有給你簽約金嗎? 沒的話不必遵守吧@@
03/16 00:15, 1F

03/16 00:16, , 2F
有同事做了十幾天,也有簽契約書,離職時問需不需要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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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老闆娘就說不用,試用期而已,可是到我,就變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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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 一開始沒簽約金啊,就單純簽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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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0:32, , 5F
應該是不用怕,會怕的話還是問一下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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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0:59, , 6F
先問勞工局的諮詢吧
03/18 00:5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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