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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當雇主要求留停或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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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uteringo時間11年前 (2015/09/06 19: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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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回自己的文. 謝謝板上各位的解說,造成某幾位的誤解我也很抱歉. 想說把情況說清楚一點比較好. 4月中被告知原單位7/31要收班,以資遣方式辦理,會給資遣費. 7月初被告知公文被人事主任擋下,原因很瞎,所以要重新跑流程,約1-2個月. 8月初公所的人傳訊要我媽媽丟退休申請,我們詢問勞工局並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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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7推 1噓 13→)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uteringo時間11年前 (2015/09/06 11:25),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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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為市公所的臨時人員 自97/1/1適用新制 無舊制. 目前被通知資遣,但是說流程需要跑2-3個月. 後來主秘約下禮拜會談,聽說2-3個月要用無薪假或留停的方式處理. 媽媽原本服務的幼兒園收班,目前是到各個分所去幫忙. 請問. 0.兩個方案可以都不同意嗎?. 1.如果一定要選一個 無薪假是不是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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