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Salary ]
討論串[心得] 開完調解會了,不愉快的過程分享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我因為工作的關係比一般人有機會陪同參與調解會. 原po遇到的調解委員水準其實還蠻常見的. 幾乎不具備任何法律常識就再那要勞工吞下去. 分享幾個情境讓大家參考. 情境一. 客戶在沒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指稱勞工有侵權行為. 結果公司沒有做任何調查. 直接逼迫員工簽自願離職. 揚言不簽的話要讓這件事情傳出去讓
(還有1054個字)
內容預覽:
原文恕刪. 對公司有異議的部份. 原文 : 1.任職近四個半月才被通知資遣,當時面試公司告知試用期三個月. 適任與否應在期間就得判定 (但在剛進公司時,老闆就對我說其實能不能用人. ,一個月就能決定). 勞基法沒有所謂試用期. 公司所稱的試用期. 期間所有你法律上權利跟一般員工都相同. 公司有給你資
(還有241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