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開完調解會了,不愉快的過程分享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滅頂男孩)時間9年前 (2017/02/09 12:56), 9年前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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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工作的關係比一般人有機會陪同參與調解會 原po遇到的調解委員水準其實還蠻常見的 幾乎不具備任何法律常識就再那要勞工吞下去 分享幾個情境讓大家參考 情境一 客戶在沒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指稱勞工有侵權行為 結果公司沒有做任何調查 直接逼迫員工簽自願離職 揚言不簽的話要讓這件事情傳出去讓該勞工無法再在業界待下去 年終跟年資快五年的資遣直接被公司吃掉 調解時調解委員也一直在那幫腔 說該勞工做錯事還要求些有的沒的是不對的 -> 有沒有侵權行為不是調解委員說了算~更不是老闆說了算 有問題請上法院說 最後的結果: 1.該勞工因證據不足故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因為從頭到尾只有口頭指控) 2.該次調解後因為勞工自己還是怕事 所以只爭取到約兩個月月薪的"春節獎金" 不然我原本是預期要像前一篇一樣~ 爭取無效資遣~讓該勞工領取這段時間的月薪再被資遣 至於爭取的方式是因為我們手上有其他籌碼在 3.因為該勞工當初傻傻的真的簽了自願離職 (要主張是被逼迫的太困難) 所以該公司就用春節獎金的名義來支付資遣費 情境二 某勞工因為工作時受傷其後因此跟公司吵架自己離職 因為他希望要求公司應該要給付醫藥費 而當時的公司不肯 後來該公司被併購 我們的調解對象是新的公司 原本預計會是一場苦戰 結果很意外的對方表示完全接受該勞工提出的所有要求 甚至直接提供醫療費用給付單(還12格) 並表示如果不夠用請跟他們知會一聲他們會再寄給他 理由是因為這個勞工太恐怖了 不斷的打電話過去跟他們吵這件事情 打到他們快崩潰 所以什麼要求他們都接受,只求他不要再打過去...XD 但是離職是他自己提出的要求 所以還是無法給予資遣費 整理一下懶人包: 1.除非真的是你自己想走,不然打死不要簽自願離職,對方要是想威脅你就錄音存證 2.法律、規定都是法院說了算,不是你他媽一個小老闆一個屁調解委員說了算 3.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上述兩個情境都是很好的例子 4.有問題可以打去勞工局問,不放心可以打台北市的問,需要協助可以去法扶問 5.走上這條路真的不容易,因為你可能需要當面忍受很多的鬼扯跟謊言 找個朋友陪也是不錯的選擇,但是要記得寫委任書不然他不能發言 6.當你已經決定要鬧翻的時候,記得多準備一些公司的把柄做為籌碼你會比較好談 常見的大概就是加班費、勞健保低報、未製作出勤表等等 最後當然還是要看你所屬縣市的勞工局 台北市基本是沒啥問題,現在超級硬,想申訴就趁現在 新北市有點微妙,但是之前郭董電視上很跩的說自己不給加班費也還是給他罰下去了 其他的就...自求多福...吧... -- 古代白刃戰以生死作為終結,故人不怕死,天下無敵。 現代墨筆戰以榮辱作為終結,故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91.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86616180.A.B0C.html

02/09 13:56, , 1F
勞動部只有一個吧,各縣市是勞工處啦
02/09 13:56, 1F
感謝提醒~已修正 ※ 編輯: DevilCool (1.160.91.122), 02/09/2017 14:07:44

02/09 14:11, , 2F
木栓院長都支持台鐵違反勞基法的班表了,妳還能對現今掌
02/09 14:11, 2F

02/09 14:11, , 3F
權者有何期待
02/09 14:11, 3F

02/09 17:06, , 4F
蔡主席表示…去找你老闆,不要叫政府,公親變事主
02/09 17:06, 4F

02/11 19:31, , 5F
高雄只有資動處。
02/11 19:31, 5F

02/13 18:13, , 6F
高雄有勞工局唷
02/13 18:13, 6F
文章代碼(AID): #1Oc_PqiC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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