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訂投票,請按大寫V,投完按1

看板Salesperson (業務工作)作者 (謙)時間13年前 (2012/08/02 10: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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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題限定板主才能使用> 主旨:因板務需要,舉辦板規增刪投票.本次投票日期為七個日曆天。 內容: 第一點:預計修改板規如下 A原板規 第三條 違反板規,由板主視情節輕重採下列方式維持版面秩序: 1刪除文章,2水桶三十天,3劣退文章。 預定修改為 第三條 違反板規,由板主視情節輕重採下列方式維持版面秩序: 1刪除文章,2禁言三十天或永久禁言,3劣退文章。 B原板規 第四條 版主若增刪或變更板規條文,須開放投票,投票日期最少七日曆天以上, 一人限定一票,新板規須取得全體過半票數,方能公告施行。 預定修改為 第四條 版主若增刪或變更板規條文,須開放投票,投票日期最少七日曆天以上, 一人限定一票,新板規須取得投票數過半同意,方能公告施行。 第二點:本次修改理由 A板規第三條,因為少數人違規程度介於禁言(俗稱水桶)和劣退之間, 除了廣告文和徵才文,或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規定之看板違規行為第一至 第七項等嚴重違規行為之外。我認為應增加永久禁言之選項,避免少數人推文嚴重違規 卻只能處以禁言三十天。 B板規第四條之成功條件有語意上瑕疵,因此修改為取得投票數過半同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46.5
文章代碼(AID): #1G6UMsG4 (Sales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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