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警察爸爸反而東區攤販成為好友...
不好意思,想要請問一下
因為令尊是警察大人^^
所以有些問題想請問一下
第一.當警察來抄攤時,拿出給警察登記的身分証一定要是本人嗎?
因為我知道有人拿人頭戶給警察開單,這樣應該不用罰到自己
第二.罰單的話幾年不繳會失效呢?
罰單應該會有期限,期限不繳會罰雙倍
然後再過多久會失效呢?這裡想請教一下
第三.聽說最近台北抄得很兇,請問是上面要基層這麼做的嗎?
是會一直這樣下去還是只有最近這段期間?
第四.可不可以分享一下讓警察同情而不開罰單的方式?
除了拿著之前的罰單求情外,還有什麼方式嗎?
目前想到的問題只有這樣
希望版友們想到也幫我補充一下
畢竟從警察這裡得到的資訊會比較正確
也會比較有效,所以想說請教你看看
也麻煩你多多分享喔~
※ 引述《lihaicarolyn (....)》之銘言:
: 因為我爸爸身為大安區警察
: 東區是他的管區
: 所以定期都會去那裡晃晃
: 但是其實他不喜歡讓攤販難做
: 所以幾乎不開單的
: 反而攤販混熟了
: 也因此我買衣服也便宜了不少(還說要免費送我^^)
: ps:其實可以不繳罰單 但是名下要無不動產
: 然會被扣押 其實有攤販累積了不少經額但沒事情喔
: 跟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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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kokola】 攤販甘苦談 看板《St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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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0.14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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