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哲哲跟嘉偉官司各位挺誰已刪文

看板Stock (股票)作者 (紋青)時間6年前 (2020/04/27 19:55), 6年前編輯推噓9(9013)
留言22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8/11 (看更多)
※ 引述《genius721105 (genius721105)》之銘言: : 哲哲跟嘉偉打官司,各位挺誰? : 這個很難抉擇,兩個節目我都有看 : 但是很可能有人要消失在業界, : 到底各位支持誰? : 1.支持哲哲 : 2.支持嘉偉 : 3.為了還要看到Lily林亦佳,只好支持哲哲 依小弟鍵盤律師粗略判斷 因為我國對誹謗罪認定是採真實惡意原則(又有人稱作合理審查原則) 簡單白話來說 就是對折長如果能夠提出一些證據(證人or證物),而任何人從這些證據都可以確信+~真的 有假call訊,不用去管假call訊這事是否存在,對折長的刑事案件都可以脫身(當然不代 表民事沒事) 如此一來 +~有假call訊 對折長沒事 +~沒假call訊 對折長還是很可能因為有認真查證而沒事 對折長今年雖然笑料百出,但我認為不至於笨到不知道上面說的攻防方法,他應該有所準 備,他不用證明假call訊存在,只要證明有足以讓人誤信的證據存在就好 所以對折長敢指名道姓嗆聲,代表他已經確認過,至少可以被認定沒有真實惡意或善盡合 理查證 ,才這樣刺激+~提告 總結來說,不管+~有沒有假call 訊,只要不起訴,就是輸了 所以小弟認為,此局+~輸面比較大 但我還是支持+~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88.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87988553.A.E96.html

04/27 19:58, 6年前 , 1F
折折說2個有法庭經驗的律師都說對方輸定了!
04/27 19:58, 1F

04/27 19:58, 6年前 , 2F
折折說三月補武漢缺口 瑞德西偉一定有效
04/27 19:58, 2F

04/27 19:59, 6年前 , 3F
看來打官司也輸定惹 是吃了反串豆沙包的男人
04/27 19:59, 3F

04/27 20:00, 6年前 , 4F
法官看到節目問哲哲簽名怎麼負責 哲哲會跟法官說
04/27 20:00, 4F

04/27 20:00, 6年前 , 5F
北送就賣垮啦 幹
04/27 20:00, 5F

04/27 20:00, 6年前 , 6F
..
04/27 20:00, 6F

04/27 20:02, 6年前 , 7F
折折的話能信 X都能吃
04/27 20:02, 7F

04/27 20:03, 6年前 , 8F
我看戲,一堆鄉民低估哲哲在法庭上的威力
04/27 20:03, 8F

04/27 20:03, 6年前 , 9F
律師沒有法庭經驗你也不敢找啦 強調有經驗?
04/27 20:03, 9F

04/27 20:04, 6年前 , 10F
我相信+~的塔矢律師
04/27 20:04, 10F
※ 編輯: t83288 (150.116.188.214 臺灣), 04/27/2020 20:08:48

04/27 20:10, 6年前 , 11F
嘎嘴愛嘴人,必輸
04/27 20:10, 11F

04/27 20:18, 6年前 , 12F
律師講贏才有機會賺阿
04/27 20:18, 12F
指名道姓就是要刺激+~,我認為+~中招了 ※ 編輯: t83288 (150.116.188.214 臺灣), 04/27/2020 20:22:17

04/27 20:37, 6年前 , 13F
講大富翁就不知道是誰嗎 嘖嘖
04/27 20:37, 13F

04/27 20:41, 6年前 , 14F
鍵盤寫過裁判書類的告訴你啦 +~贏面超大的好嗎
04/27 20:41, 14F

04/27 20:41, 6年前 , 15F
你如果說一般像ptt網友說 誒 嘎尾假摳訊
04/27 20:41, 15F

04/27 20:42, 6年前 , 16F
然後提幾個人證或證物還說得過去
04/27 20:42, 16F

04/27 20:42, 6年前 , 17F
因為一般人的查證能力相對低落
04/27 20:42, 17F

04/27 20:43, 6年前 , 18F
但 折折不一樣好嗎 他是專業人士 他的查證能力相對
04/27 20:43, 18F

04/27 20:44, 6年前 , 19F
高 不是隨便提個 人證證物 就可以唬弄過去
04/27 20:44, 19F

04/27 20:44, 6年前 , 20F
不要忘了 他的專業程度還要再搭上相當理由
04/27 20:44, 20F

04/27 20:45, 6年前 , 21F
我看直接跟+~道歉比較快啦
04/27 20:45, 21F
沒有看到被證就下定論,我想太快了,我是認為對折長有相當的證物啦,雖然我也很希望 對折長消失在投顧界 ※ 編輯: t83288 (150.116.188.214 臺灣), 04/27/2020 20:58:00

04/28 15:03, 6年前 , 22F
對折長不能消失啦,消失就沒有對做的冥燈了...
04/28 15:03, 22F
文章代碼(AID): #1UfiX9wM (Stock)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UfiX9wM (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