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借券券權益補償報稅經驗

看板Stock (股票)作者 (causality)時間2小時前 (2026/02/11 15: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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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遇到了這個狀況,103年的所得,是0056在國泰證券出借的。 在沒有賣出的情況下,國泰證券分別轉開了54D的股利所得,76D的財產交易所得.. 年初時國稅局來函說我76D沒有申報要補稅 目前在跟國稅局溝通中,但分局的承辦人感覺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一直鬼打牆說國泰有開就是你的所得,就是要繳稅,你要去跟國泰溝通,叫他剔除 我去跟國泰溝通後,國泰說他們就是依元大投信列的項目轉開, 要不要繳稅是國稅局決定的 但我又問那為什麼收益平準金沒有轉開,他又說這是共識不用繳稅所以不用轉開.. 這邏輯我也是不懂.. 心很累..可能要提起復查吧 ※ 引述《airwolf95 (笨蛋)》之銘言: : ------------------------------------------------------------------------- : 發文前請先詳閱[請益]分類發文規範,未依規範發文將受處份。 : 根據板規1-4-2.請益可提及標的,但是只要屬以下如: : 1.問漲跌,或持股分析。 2.預測個股或產業未來性。 3.或有推薦意圖。 : 請使用 [標的] 分類並依正確格式發文,違者1-4-2砍文處分。 : ------------------------ 以上宣導事項請勿刪除 違者4-1 --------------------- : 請問版上的前輩們 : 借券權益補償的課稅 : 因為台灣50分配的股利中有分交易所得(免稅)和股利所得(課稅) : 如果在出借台灣50的其間有經歷除息,會得到相對應的借券權益補償 : 那這筆借券權益補償裡面會再細分交易所得和股利所得嗎? : 舉個例 : 假設某年0050配息2元,收到通知書會分兩筆 : 可能是0.5元是股利所得 1.5元是資本交易所得(交易所得不會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 但如果借券人借走沒賣掉 他把除息得到的2元 以權益補償的名義給出借人 : 那出借人的2元 會變成單純列為股利所得 還是跟原本一樣 會拆成兩種項目呢? : 如果說直接就變一筆股利所得(課稅),這樣被課的稅金就變得比沒出借重 : 搞得借券利息都被吃光光了 : 翻出過往報稅紀錄,可惜去年才拿到第一次借券權益補償 : 所以小菜雞還沒經驗,請問有前輩知道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60.1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770793939.A.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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