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擔心更多人仿效?南韓政府增設限制,不

看板Stock (股票)作者 (御前一品帶刀龍侍衛)時間23分鐘前 (2026/09/03 15:07),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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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 請勿刪減或自創標題,違者4-1處分,此行請刪除 擔心更多人仿效?南韓政府增設限制,不允許以「盈餘分紅、反對併購」為由發動罷工 原文連結: 網址超過一行,請用縮網址,連結不能點擊者板規 1-2-2 處分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61600 發布時間: 請勿張貼超過3天新聞 9/3 記者署名: 原文內容: 從三星電子到Kakao、還有現代汽車(Hyundai Motor )等重要大企業,相繼在股市震盪 之際發動罷工,藉此向資方要求合理或更優渥的薪酬福利條件。但最新消息指出,韓國政 府準備修改相關法規細則,該國工會未來將無法再以要求分紅或績效獎金、反對企業併購 、興建新廠或是引進新技術等管理決策為由,發動合法的罷工抗爭。 《首爾經濟日報》指出,韓國僱用勞動部3日正式公布,修正後《工會法》(俗稱《黃色 郵袋法》)的勞資爭議指引內容。這個新修改的法律在今年3月正式生效,但第一線卻仍 持續出現諸多混亂局面,像是三星電子不滿意公司績效獎金制度,以及其他工會反對設立 半導體特區等事件。對此,總統李在明在國務會議上指示相關部會,必須明確化爭議行為 標準,韓國勞動部決定進一步補充現有指引內容。 抽盈餘當分紅違背管理權 根據最新補充的指引,工會要求公司撥出營業收入、營業利益或淨利等企業盈餘的固定百 分比,作為員工年度績效獎金來源,這行為將被排除在「強制團體協商事項」之外。韓國 勞動部認定,績效獎金本質上屬於事後的盈餘分配,倘若工會要求預先分割並分配企業獲 利,等同於侵犯企業管理權,並會損害股東與債權人等第三方的權益。 不過,假如工會是以底薪、年薪的固定百分比,或是以固定金額形式,提出不一樣的績效 獎金訴求,則仍屬於合法的團體協商範圍。 根據法律規定,當特定訴求被排除在強制協商事項之外,資方如果選擇拒絕談判,不會構 成「不當勞動行為」也不會面臨處罰,反之工會也將無法依據這點取得合法的罷工權。 不准以反對併購或引進AI發動罷工 與此同時,新調整的細則還規定,要求公司撤回或反對興建、搬遷廠房,進行海外投資、 企業出售或收購,以及導入人工智慧(AI)等新技術,這幾點同樣不被列入強制協商事項 ,也不能作為發動罷工的合法理由。 從上述幾點調整,不難看出韓國勞動部此番修改細則的根據,就是來自2026上半年一系列 大企業罷工:現代汽車員工反對資方引入人形機器人,擔心生產線被取代;績效獎金則來 自三星電子和SK海力士(SK Hynix)。 只有一種情況下,前面這些事項可以被納入強制勞資協商範圍,那就是當企業明確提及裁 員或調職等具體的人事計畫,而且客觀上存在單方面改變勞動條件時。面對這一系列修改 ,現任勞動部長金榮勳指出,政府是為了預防爭議並促進勞資對話,才設立更明確的標準 。 心得/評論: 直接抄作業XDD 你們幾個大工會怎麼提、提到哪些 我政府修改指引或細則的時候 就直接寫進去........... 不過 路是人走出來的 文字遊戲大家都很有創意 不知道韓國之後會不會出現讓人驚訝的新制度或福利模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115.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788419260.A.366.html

09/03 15:08, 23分鐘前 , 1F
感覺一樣啊 掰個理由不要明面講是為了分紅一樣照罷
09/03 15:08, 1F

09/03 15:08, 23分鐘前 , 2F
工啊
09/03 15:08, 2F

09/03 15:12, 19分鐘前 , 3F
樓下繼續反觀
09/03 15:12, 3F

09/03 15:13, 18分鐘前 , 4F
還是台灣對老闆們最友善 最低的薪水最高的標準
09/03 15:13, 4F

09/03 15:14, 17分鐘前 , 5F
只准許權貴賺錢的概念
09/03 15:14, 5F

09/03 15:15, 16分鐘前 , 6F
和台積學習,不准成立工會
09/03 15:15, 6F

09/03 15:16, 15分鐘前 , 7F
反觀台灣從來不罷工
09/03 15:16, 7F

09/03 15:17, 14分鐘前 , 8F
朝鮮地獄就是跑 總統只是財團的打工仔
09/03 15:17, 8F
文章代碼(AID): #1gcHoyDc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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