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口說或寫作是否要定義對象?
我來解釋一下是什麼意思:P
在一些題目裡,
常有一些模糊的字眼,
不知道需不需要(或是可不可以)先定義或是限縮這個字眼的範圍,
再根據這個小範圍來答題.
會問可不可以的原因是,
如果你限縮範圍再進行答題的話,
提出的理由可能只能用在你限縮後的那個對象上,
可能對其它的對象就不適用了.
這個問題的來源主要是不清楚ETS問這個問題,
是想要得到general的答案與理由還是允許針對自己限縮範圍後的對象進行回答.
比方說,
口說Q1有一題是,
1. Your friend is going to study abroad in your country. What
suggestion would you give him/her?
有兩個做法:
1.先定義Your friend是誰,
然後根據這個friend的特性來決定建議?
(因此這個建議可能只適合這個人, 其它人可能就不work了).
比方說,
聽版上David老師的擬答,
似乎是有先定義這個人是誰,
才決定要叫他live in the dormitory.
接著提出第一個理由才是:
Because he is very poor, it will help him save some money.
但這個理由可能換成另外一個比較有錢的朋友後,
就不成立了.
2. 提出一個general的建議, 對大多數的人都是適用的.
比方說建議他常常利用圖書館, 因為台灣的圖書館通常藏書豐富,
不用很可惜.
不過這個回答的問題就是理由很難想, 不容易講的很solid.
另外一個例子是寫作有一題:
(不記得完整的題目, 但大概是以下這個意思)
一個人最重要的東西是從家庭裡學來的. Agree/Disagree?
1. 這個是否要先定義最重要的東西是什麼? 比方說人格特質是最重要的東西.
然後再行回答?
2. 還是一樣是要提一個通用的論述?
比方說因為家庭是我們花費最多時間的地方, 所以重要的東西通常是從那學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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