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指導老師與要唸的學校不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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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確定嗎?我覺得可能你見到的例子背後還有但書的
中國大陸的研究生教育采取的是嚴格的導師負責制
基于此便可看出大陸的“導師”和臺灣的“論文指導教授”這兩個概念的基本區別
從報考填表的一刻開始,入哪個師門,就成為一個伴隨一生的選擇
而你想跟從哪位導師學習,往往受限于你所報考的院系和專業
例如,在北大,理論上,一個法學博士生是無法找光華管理學院的高程德老師當導師的
因為即便高教授出身老東吳,民商法學功底深厚,他畢竟不是法學院的博導
如果真想找高教授指導論文,那就應該直接報考光華才對
不排除有一些比較例外的情況,例如合聘教授、客座教授等等,有可能跨校或跨院系
(不過,常見的情形是本院系會掛一個行政上的名義導師,這情形我在臺灣也見過)
但是,和臺灣通常可以很自由地任擇外校老師指導論文的情況相較,絕對是特例
而且絕對要通過院系的同意,不是你覺得想要就可以的
補充說明的是,一個院系是否具備相應專業的碩士點和博士點
(“點”是指學位授予點,也就是指具備培養碩博士之條件的機構)
通常是作為該院系在該專業之學術發展的里程碑,是有指標性意義的
如果你進了這個院系,卻不想接受院內任何一位導師的指導,在邏輯上的確殊難想象
以上講的是名義上、程序上的規則
不包括私底下接受指導,或是聽取意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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