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試用期離職以及薪水問題
你好,
由於公司規定最後一個月是用現金支付薪水,
此規定基本上是沒有違反任何法規的,
因此還是建議你依照公司規定領取,
若公司有違反法律規定時,請再向主管機關申訴。
※ 引述《minimi0827 (布溜)》之銘言:
: 我想請問一下,
: 目前這份工作到明日滿兩個月,我還在試用期內
: 跟公司會計說明日是否可拿到離職單跟健保轉出單?
: 他回我:之前的人沒跟她要過..(納悶)
: 感覺他一開始就不打算給我...
: 我說那薪水是一樣5號領嗎?
: 他說:我們公司規定離職的最後一個月是領現金
: 所以,沒辦法匯款給我?因為對這間公司實在是沒甚麼好話可說
: 也不想回來拿薪水,我可以要求她說匯款嗎?
: 不然一開始為何又要開戶頭??
: 不就是為了讓薪水入帳嗎?!
: 若他還是執意要我來拿現金,是否可以跟他說我問勞工局看看?
: 麻煩大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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