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合理薪資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12年前 (2013/05/15 09:39),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勞工休假日之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凡同法第36條所定的例假、第37條所定的 國定假日等及第38條所定的特別休假,雇主均應照給工資。 依上開條文之規定,雇主不可只按勞工實際工作之日數給付工資,連同星期例假日或國定 假日等也應給付工資。 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時,得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向主管機關或 檢查機構申訴。 ※ 引述《makei1215 (娜他力)》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大大 : 上個月得到一個國內生技業務的offer : 原本跟老闆談定試用期是32k,獎金另計 : 所以上個月從4/10日開始上班,上到4/31。 : 之後因為理念不合所以離開這家公司。 : 但就在今天領薪水之後,覺得非常不合理。 : 公司不是該依比例給4月份薪資嗎? : 例如32000*22/31 之類的 : 我收到的薪資卻是109*8*15 : 如果老闆不願支付32000*22/31的薪資該怎麼辦??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54.66

05/15 20:30, , 1F
謝謝回覆,已經把這部份告知老闆了。想問如果他還是沒回
05/15 20:30, 1F

05/15 20:31, , 2F
應,找來勞工局,他一定會把錢補給我嗎?
05/15 20:31, 2F
文章代碼(AID): #1HakT80p (TaiwanJob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HakT80p (TaiwanJo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