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派遣問題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12年前 (2014/03/13 09: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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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要看你跟派遣公司有沒有簽訂合約 且合約上有沒有限制若中途離職是否有違約的罰則 一般來說有的派遣公司會希望你一定要做滿合約年限 所以在合約上會載明中途離職的方式 例如照勞基法第16條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或者有的會寫要罰錢之類的,要罰錢的當然就會有風險 但要注意的是,一旦你跟公司簽了約,就有法律效力, 千萬不可隨意離職,否則是要附上法律責任的 除非他的罰則過高或不合理,可請法院減至相當數額 請參考以下解釋令: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87年2月27日曾有(87)台勞資二字第006760號函釋,認為;「依民 法第一五三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契約即為成立』契約若無違反法律強制禁止 規定及公序良俗,依私法自治原則,契約仍屬有效。然若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或顯不合理 ,依民法第二五二條,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因此,任何勞工與雇主間之契約,在沒 有上述無效的事由時,自屬有效,故簽約之時應特別予以注意。 ※ 引述《fang0230 (sayp)》之銘言: : 不好意思,不知道是不是在這邊請益 : 不是的話再自刪 : 在人力銀行上面看到派遣工作 : 他上面時間是兩年,那如果說沒有辦法做到兩年 : 是否能夠請辭或者是必須把它做到期滿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1.2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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