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無預警解雇大量新進員工合理嗎?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11年前 (2014/09/29 15:08),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其實公司是不能說叫人走就走的!! 依勞動基準法第17條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 只要雇主有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或勞工有因勞動基準法第14條終止勞動契約時: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雇主即有給付資遣費之義務。 若雇主以於試用期不予留用,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年9月3日(86)台勞資二字第035588 號函釋, 試用期內或屆期時,雇主欲終止勞動契約, 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11、12、16及17條等相關規定辦理。即雇主仍應給付資遣費。 所以你哥應該可向公司要求資遣費,若公司不給的話, 可依勞動基準法第74條第1項規定,向勞動檢查機構或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 ※ 引述《ch1013t (G.g.)》之銘言: : 故事的主角不是我,是我哥。 : 我第一次看到他這麼低落、消沉, : 原本食量是我的三倍以上, : 現在卻一天只吃得下不到一餐。 : 對於他現在的處境,我真的很心疼。 : 以下正文... (文長,但出自真心) : ------------------------------------------------------------------ : 今年鼎x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台中分所雇用了10~20位的會計系研究所應屆畢業生, : 包括我哥在內。 : 一開始被通知去上班,每個人都很期待也很緊張, : 畢竟這是人生第一份全職的工作。 : 六月中畢業,七月一日就開始上班, : 這些社會新鮮人都很開心,覺得自己很幸運也開始肯定自己的能力。 : (大家應該都知道七月就是處理半年報的時候,也就是忙季之一) : 每個人一進去就開始加班,從早上八點上到晚上九點, : 我的爸媽覺得很開心,自己的兒子終於可以開始經濟獨立、養活自己了, : 所以對於他的就業狀況很放心。 : 但是, : 到了最近(九月底)事務所開始有很多新進人員都走人了, : 哥哥有一天突然跟我說他可能要換工作, : 這讓我滿訝異的,因為聽老師說一般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幾乎都是簽一年或兩年的約, : 到期不是升遷就是另謀高就, : 但哥哥進去才短短三個月(剛好結束忙季),主管就告知他: : 「我們現在公司不用這麼多人手」請他找下一份工作。 : 我不曉得這是淺規則還是鑽漏洞或甚至是利用單純的年輕人。 : 一個月薪水平均27k, : 其中有一萬左右都拿去投資在西裝和皮鞋上(公司規定服裝), : 再扣掉生活開銷,現在的存款不曉得還能讓他有幾餐吃得飽, : 現在忙季已經結束,會計方面的職缺也紛紛填滿, : 對於這個社會新鮮人來說,第一次遇到這樣無預警開除, : 新工作機會卻又不多,讓他每天都過得很憂鬱。 : 我自己是覺得哥哥的抗壓性不夠, : 但站在家人的角度我只能安慰他, : 畢竟妹妹對哥哥不適合指責的語氣, : 目前也不敢讓爸媽知道。 : 無能為力的感覺真的很難過。 : 其實我也不曉得適不適合po在這個版, : 只是希望找工作的各位一開始要問清楚, : 或是選擇有明文規定相關事務的公司, : 不要像這群苦讀完研究所卻被事務所忙季利用的新鮮人一樣。 : 加油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Job/M.1411974512.A.99D.html

10/13 14:26, , 1F
OPUSH
10/13 14:26, 1F
文章代碼(AID): #1KAGLmcT (TaiwanJobs)
文章代碼(AID): #1KAGLmcT (TaiwanJo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