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滯納金怎麼計算?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10年前 (2016/03/31 09: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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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保單位如在寬限期限內未向勞保局繳納保險費,自寬限期滿日的次日起至繳納保險費 的前1日止,每逾1日加徵應繳保險費的0.1%滯納金,最多加徵至應繳保險費的20%。 ?滯納金計算費率:每逾1日加徵應繳保險費的0.1% ?滯納金計算公式: 當月應加徵滯納金=當月應繳保險費×0.1%×滯納日數 ≦當月應繳保險費的20% 2.實例說明: ?104年1月份保險費5,000元,寬限期滿日為104年3月15日,於104年6月24日繳納,滯納金 計算如下: 滯納日數的起算日:104年3月16日 滯納日數的截止日:104年6月23日 滯納日數:16日(3月)+30日(4月)+31日(5月)+23日(6月)=100日 5,000元×0.1%×100日=500元≦1,000元(5,000元×20%) ∴滯納金為500元 ?104年1月份保險費5,000元,寬限期滿日為104年3月15日,於104年10月12日繳納,滯納 金計算如下: 滯納日數的起算日:104年03月16日 滯納日數的截止日:104年10月11日 滯納日數:16日(3月)+30日(4月)+31日(5月)+30日(6月)+31日(7月) +31日(8月)+30日(9月)+11日(10月)=210日 5,000元×0.1%×210日=1,050元≧1,000元(5,000元×20%) ∴滯納金為1,000元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問題:滯納金怎麼計算?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59386662.A.D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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