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繼續加保嗎?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10年前 (2016/02/05 09:1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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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者只要經雇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即使受僱未滿6個月,也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又依勞動部104年4月27日勞動條4字第1040130693號令釋:「雇主優於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同意受僱者任職未滿6個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該等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社會保險及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適用本法第16條第2項規定」。因此被保險人即使受僱未滿6個月,經雇主ꘊP意育嬰留職停薪,於子女滿3歲前,得以育嬰留職停薪身分繼續加保。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問題:請問如果想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停薪期間可以繼續請公司加保嗎?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54634657.A.E83.html

02/05 10:43, , 1F
喔喔 所以勞健保都是Y 感謝分享:]
02/05 10:43, 1F
文章代碼(AID): #1Mi_QXw3 (Taiwan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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