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積欠勞保費未繳,可否辦理分期繳納?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6/10/13 13: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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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保單位如因財務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勞保費,在勞保局移送行政執行前,可以向勞保局 申請分期攤繳,保險費及應加徵的滯納金應一併辦理分期;如欠費已移送行政執行,則請 至行政執行分署辦理分期。 2.投保單位開具銀行票據並兌現或繳納第一期款項後,勞保局得恢復保險給付之核發。但 有任何一期未按期繳納則視同全部到期,勞保局仍將拒絕給付並請行政執行分署繼續執行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積欠保險費未繳,可否辦理分期繳納?辦理分期繳納後可以恢復給付嗎?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76337317.A.2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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