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積欠勞保費未繳,可否辦理分期繳納?
1.投保單位如因財務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勞保費,在勞保局移送行政執行前,可以向勞保局
申請分期攤繳,保險費及應加徵的滯納金應一併辦理分期;如欠費已移送行政執行,則請
至行政執行分署辦理分期。
2.投保單位開具銀行票據並兌現或繳納第一期款項後,勞保局得恢復保險給付之核發。但
有任何一期未按期繳納則視同全部到期,勞保局仍將拒絕給付並請行政執行分署繼續執行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積欠保險費未繳,可否辦理分期繳納?辦理分期繳納後可以恢復給付嗎?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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