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為何職業工會須檢送相關資料至勞保局備查?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6/11/02 15: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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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工會、漁會應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第2項規定,以其名義於金融機構設立 勞工保險專戶儲存預收勞保費,該專戶內僅能存有勞保名目之相關收支,且不得移用。 為監督職業工會、漁會預收勞保費情形,確保會員被保險人權益,職業工會、漁會應檢送 勞保專戶之存摺影本(內含最近6個月收支明細),另於每年2月底及8月底前,將上年度12 月份及當年度6月份之「勞工保險費收繳明細及使用情形表」送勞保局建檔備查。但前一 年度有勞保費遲繳或欠費紀錄者,應按月檢送。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為何職業工會、漁會須檢送勞工保險專戶存摺影本、勞工保險費收繳明細及使用情形表至 : 勞保局備查? 應於何時檢送?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78072370.A.D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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